临汾新闻网讯“多亏了乡宁县人民法院,仅用6天时间就帮我要回了拖欠两年的工程款,缓解了企业的压力。”近日,80后创业小伙吕某带着一封感谢信和特制的锦旗来到乡宁县人民法院,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2020年4月,吕某经营的公司与四川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吕某经营的公司承建一处道路施工工程。合同签订后,吕某经营的公司按约施工,工程于2020年7月份完工。但四川某公司却以资金周转困难、人事变动等借口多次推脱拒不支付工程款,时间长达两年之久。
2022年,吕某经营的公司通过诉讼维权,法院判决四川某公司支付吕某经营的公司工程款81万余元。今年3月,吕某经营的公司向乡宁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执行法官张宁平、法官助理秦姣姣第一时间了解被执行人四川某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卖房卖车,我也要让企业‘活’下去!”当听说吕某为了企业生存下去,竟然卖了房和车依旧负债累累,法官向吕某宣传了国家对民营企业保护的有关政策,告诉他人民法院会保护民营企业及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执行过程中,考虑到被执行人是外地公司,也是民营企业,执行法官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向其耐心释法,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以及冻结账户、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对其经营造成的严重影响。终于,被执行人足额履行了全部欠款。
用时6天,申请执行人收回了欠款,企业渡过了难关,恢复了良性发展,吕某激动地说:“感谢乡宁法院执行局,我一定会把企业好好经营下去。”“市场经济的活力与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息息相关,帮助民营企业驶上健康、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是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执行法官张宁平表示。
记者 白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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