尧文化与中国礼乐文明的人文精神(一)

2015-01-15 15:53:42 来源:临汾日报



中国号称礼仪之邦,礼也因为被视作传统文化的核心,在学术界受到普遍认可。1983年,钱穆在与美国学者邓尔麟的谈话中言及中西文化的区别以及中国文化的特点时,认为礼既是“一个家庭的准则,管理着生死婚嫁等一切家务和外事”,也是“一个政府的准则,统辖着一切内务和外交”,“当礼被延伸的时候,家族就形成了,礼的适用范围再扩大就成了民族。中国人之所以成为民族,因为礼为全中国人民树立了社会关系准则。”
类似的看法在西方也颇为流行,尽管他们的评价并不相同。孟德斯鸠(1689—1755)对中国“礼”的理论分析在西方影响很大,至今仍常被学界征引:“中国的立法者们所做的尚不止此。他们把宗教、法律、风俗、礼仪都混在一起。所有这些东西都是道德。所有这些东西都是品德。这四者的箴规,就是所谓礼教。……中国人的生活完全以礼为指南,但他们却是地球上最会骗人的民族。”
孟德斯鸠对礼在古代中国的作用、表现形式,以及与礼教相关的孝道、人际关系、心理基础,都作了简要的概括。尽管在他眼中,这些作用重大的礼只是一些琐碎的、表面化的甚至是虚伪以致带有欺骗性的规则,但他的看法却代表了一个时期西方思想家对中国的看法,影响流传至今。与孟德斯鸠时代相仿的弗朗斯瓦·魁奈(1694—1774),是法国18世纪重要的重农学派思想家,在其名著《中华帝国的专制制度》一书中,认为中国的礼教与法律一样,都是建立在道德伦理的基础之上,“伦理戒律构成了这个国家的宗教和悠久而令人赞佩的教育制度的基础。”
法律史学者马小红先生在研究中国传统法时,将传统文化比喻成一个“圆”,社会的一切皆在圆中,政治、经济、军事、教育、法律、道德、哲学、宗教、科技等等皆为圆之一部分,而这个圆的核心可以用一个字高度的概括,那就是“礼”。因此,“我们研究中国古代的政治、经济离不开礼,研究中国古代的军事、教育离不开礼,研究中国古代哲学、科技离不开礼,研究中国古代的人际关系、日常社会生活,甚至家具、建筑等等也离不开礼。礼浸透于中国古代社会的方方面面,是中国古代文明的标志”。由于中国古代文明的核心是礼,从而使中国文化具有一种圆通的特征,这种特征的形成与中国传统文化历来以“和谐”为最高追求密切相关。所谓和谐,既体现在家族中的亲人之间、邻里之间,也体现在社会上的行业之间、朝堂上的君臣之间、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和美相处。和谐就是太平盛世的标志,是古人心目中的最大幸福。
以上学者的说法各有侧重,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态度也并不相同,但是通过他们的描述,大致可以看出礼在古代中国的重要作用。不仅如此,由于长期历史实践中,礼一直具有行为规范和社会准则的功能,就使它与风俗习惯相结合,逐渐沉淀为民众的集体习惯,一直保持下来,成为较为固定的民风民俗。上世纪40年代,费孝通经过长期社会调查,认为中国社会结构与西洋的团体格局不同,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他称之为“差序格局”。在这种格局中,无论是亲属关系还是地缘关系,都是以自己为中心,一层层由内向外推出去,越推越远,也越推越薄。其范围的大小,则要依靠中心的势力厚薄来确定,所以中国人对世态炎凉似乎感触最深。这样的社会结构,表现于乡土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就是“礼治”特征。在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中做人,如果不知道礼,就不仅仅是知识的问题,而是可以上升到道德的层面,意味着这个人不懂规矩、不是好人。对于维持地方秩序的官员来说,最理想的手段是教化,而不是诉讼;同样,对于乡村居民来说,打官司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所以,在乡村中更通行的是具有教育意义的调解,或者叫做“评理”。
礼之所以能够成为中国文化的核心,并非偶然。首先,中国传统文化两千年来从未中断,从而保持了它的连贯性。中间尽管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五胡乱华,宋明以来的蒙古、满洲入侵,但中原之地可失,中华礼仪却存。而且,凭借其博大浑厚的内蕴,最终将异族“化”入体内,更成其大,礼于其中功不可没。北魏孝文帝的尽去胡风,推崇汉家礼仪,就是明显例证。
其次,礼在古代中国几乎无所不包,内涵极为丰富。著名礼学家钱玄先生曾云:今试以《仪礼》《周礼》及大小戴《礼记》所涉及之内容观之,则天子侯国建制、疆域划分、政法文教、礼乐兵刑、赋役财用、冠昏丧祭、服饰膳食、宫室车马、农商医卜、工艺制作,可谓应有尽有,无所不包。其范围之广,与今日“文化”之概念相比,或有过之而无不及。是以三礼之学,实即研究上古文化史之学。
由此看来,将礼视作儒家文化体系的总称并非无据。
再次,礼在古代中国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儒家看来,礼首先是人类自别于禽兽的标志,也是人类社会中文明与野蛮区别的标志。礼的设计以天道为依据,是天道、自然法则在人类社会的运用。所谓“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夫礼必本于天,动而之地,列而之事,变而从时,协于分艺”,“礼者,天地之序也”,“礼以顺天,天之道也”,都是这个意思。
在国家层面,礼既是统治秩序,又是国家典制。比如,天子对诸侯有巡守之礼,诸侯对天子则有“述职”之礼,彼此还有朝觐之礼,在诸侯之间也要定期聘问,联络感情。在社会层面,礼既是一切社会活动的准则,也是人际交往的方式。婚丧嫁娶,迎来送往,言谈书信,容貌体态,莫不在礼的指导范围之内,并受到礼的约束,儒家的教化功能在这个层面上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
在儒家思想发展史上,孔子无疑是至关重要的人物。至晚从西周以来,中国的社会结构就是家国一体、礼法一致,并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宗法制度,使“国”和“家”统一在血缘关系的基础上。在孔子生活的春秋晚期,宗法制度遭到破坏,宗族内的血缘关系逐渐松弛甚至解体,并与政治系统相脱离,建立在这一基础上的周代礼制也随之发生变化,曾经一致的亲亲、尊尊开始分离,法逐渐取代了礼的地位。在这样的巨大转型中,孔子提出他的“仁”学说,并与周公以来已经形成的礼治、德政基础相结合,开拓出一套严整周密的“仁—礼”学说。在儒家看来,家庭、家族通过血缘关系缔结而成,是组成社会、国家的小型共同体,其成员联系最为紧密,由孝悌等基于血亲的伦理外推,形成忠、顺等社会性、国家性的伦理。这样的认识构成了儒家礼制的基础,从而与法家过分强调国家这个大共同体以及个人对国家、君主的片面义务截然不同,较之其他各家自然更为通达,也更加切合实际,这也是儒家思想长盛不衰的根本原因所在。 (未完待续)
 
山西师范大学 张焕君

  【责任编辑: 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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