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品质生活是省委经济工作会提出的“四为四高两同步”的重要内容,也是我们共同的期盼、向往、目标和追求。何为高品质生活,每个人有自己不同的理解和定义,我认为,高品质生活应该是植根在信仰中、生长在实干里、滋养在美德中。立足临汾当前实际,就是要信仰为基,做高品质生活的倡导者;实干为要,做高品质生活的创造者;美德为尚,做高品质生活的引领者。
做高品质生活的倡导者,就是要弘扬“四自”精神,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坚定理想信仰,成就出彩人生。高品质生活不是取决于财富的多少和地位的高低,不只是物质上的丰盈,更应该是精神上的富有,是心中坚定的精神高地和执着前行的内在动力。新时代的女性应该在不断学习中开阔视野,在健康的情趣中升华自我,在拼搏奋斗中磨炼自我,努力做一个品质高尚、聪慧包容、独立自信的人。要坚持以科学的方法培育子女,以自身的良好素质、善良心灵和模范行为影响家人,促进家庭和谐、家风和美,以幸福“小家”带动和谐“大家”,在深化“三争三好”活动中绽放“她风采”。
做高品质生活的创造者,就是要积极投入我市高质量转型发展的进程中,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巾帼力量。高品质生活要靠高质量转型发展来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是市委经济工作会“一三四三”工作思路的总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离不开广大妇女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面对当前良好的发展态势、蓬勃的发展气势,广大妇女要找准角色定位,自觉承担起“半边天”职责,主动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要大力弘扬创业精神,敢于在经济动荡的大潮中搏击风雨,在疫情影响的逆势中迎难而上,在高质量转型发展中勇挑重担,在加快转变经济转型中先行先试,在综改试验区建设中率先垂范,在推动项目建设中献计出力,在乡村振兴、脱贫攻坚中彰显作为,要用“敢争一流”的气魄赢得发展的空间、赢得社会的尊重、赢得自身的地位,从而在经济发展中贡献“她力量”。
做高品质生活的引领者,就是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实际行动投入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和“靓城提质”三大行动当中。要身体力行,做到讲文明礼仪,用文明之语,行文明之事,树文明形象,让文明的举止充满每一个角落。要遵守各项规章和社会公德,不违章驾驶,不乱穿马路,不践踏草坪,不随地吐痰,让文明的阳光播洒在每一寸土地。要立足本职敬业奉献,孝老爱幼明礼诚信,让文明的风尚传颂在大街小巷。共建文明城市,同享品质生活,全市广大妇女定会在文明创建中奋力彰显“她作为”。
(作者系临汾日报社总编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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