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2月25日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陈小洪所作的《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在中共临汾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一三四三”工作思路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永葆初心、担当尽责,为推动我市高质量高速度发展、实现“十四五”转型出雏型开好局作出人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责任编辑:畅任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