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作为一名执业律师,23年来,秦峰始终铭记一点,以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为重,用法律武器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10年间,秦峰一直坚持“代表履职优先”原则,积极参与人大立法调研和执法检查,提交了多份有价值的议案、建议,履行人大代表的神圣职责。
“在我看来,律师和人大代表两个身份是相互促进的,律师的身份能让我在履行人大代表职责时更加客观,而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每次的基层调研经历都让我的视野更加开阔,也为我做好本职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省人大代表、山西律动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秦峰如是说。
在秦峰还是孩童时,家里曾经历了一场长达五年的民事诉讼,这直接影响了他的职业规划,大学毕业后,他坚定地选择成为一名执业律师。执业二十三年以来,秦峰时刻提醒自己:“坚守职业道德,以己所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群众的合法利益。”
工作中,秦峰时刻捧着一颗为民之心,积极投身法律援助和公益活动中。2020年3月初,有人向秦峰反映:张某的母亲被无证摩托车撞成了植物人,肇事方经济极其困难无力赔偿。因母亲需要24小时照顾,张某只能辞去工作,没有了经济来源,加上孩子上学的支出,张某家庭陷入了困境。
秦峰了解到情况后立即去张某家进行了实地探访和慰问,向他们宣讲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代为书写了《司法救助申请书》。回到律师事务所后,秦峰安排所里经验丰富的律师免费代理该案,并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随后,经临汾市人民检察院核实基本事实、履行法定程序后,于2020年5月19日将6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张某家中。张某感动地说:“这不仅解决了我家的燃眉之急,也是对我们精神上的巨大鼓舞和支持。”至今秦峰仍然与张某一家保持着联系,时常鼓励他们克服困难,树立信心,乐观面向未来。
2012年,经过单位推荐、组织考察、投票选举,秦峰以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当选为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此后,秦峰时刻不忘记自己的代表身份,履职不局限于人大会议和活动,而是结合自己的本职工作,全方位、全天候的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并于5年后,当选为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在十年的履职过程中,秦峰一直把“代表履职优先”作为原则,积极参加各级人大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并结合自己的法律职业特长,提出了许多有价值、高质量的议案、建议。他在2019年领衔提出关于尽快制定《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被列入山西省2019年立法正式项目,经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高票通过,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为促进我省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依法推进和保障改革,实现了精准立法。2022年,他领衔提出了关于尽快制定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已被列入山西省立法项目。此外,他还参加了省人大《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的调研,为该条例的修订和及时出台贡献了力量。
在地方立法方面,秦峰全程参加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临汾市地方立法权的调研活动,见证了临汾市取得地方立法权的历史时刻;还全程参与了《临汾市农村自建房屋质量管理办法》《临汾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起草、调研、制定,并参与了颁布后的执法检查活动。
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秦峰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再接再厉,锐意进取,注重创新,积极反映民情民意,把不断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的最高追求;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当好群众的代言人,做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
记者 李卫红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