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03-01 09:22:31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2月29日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乔杰所作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市委和省高院部署要求,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能动司法,狠抓质效提升,加强队伍建设,为努力成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践样板、努力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地级市新引擎、努力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提质提速的领跑者,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临汾篇章贡献法治力量。


     

责任编辑:畅任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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