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近年来,因窨井盖缺失、被盗导致窨井伤人的事件时有发生,缺失的窨井威胁着群众出行安全。今年4月下旬,最高检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四号检察建议”,从加强窨井盖管理、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推动管理创新、提升社会参与度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为强化“四号检察建议”的贯彻与落实,近日,汾西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迅速行动,展开对全县主要街道窨井盖的摸排。
经过一周的实地察看,第三检察部发现县城主次干道存在不同程度的井盖老化、破损、变形、塌陷、缺失等现象,极易造成安全事故,危害公共安全。对此,汾西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主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召开会议,及时研究制定出一系列整改措施,仅用一个月的时间,就对全县城市道路上各类窨井盖及市政设施进行了排查,共维修处理雨污窨井盖损坏、缺失23处,并完善了相关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工作履职能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民生无小事,窨井盖虽小却关系到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汾西县人民检察院从小处着眼,大处着手,通过检察建议为平安县城建设加了把“安全锁”。
(本报记者)
责任编辑:畅任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