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通讯员焦轩)连日来,浮山县教育局作为第一批推行“五不直接分管”工作实施单位,依照相关精神,落实“三项责任”,加强权力运行监督。
一是落实分管责任。该局组建了人事工作领导组、财务工作领导组、工程建设项目领导组、物资采购工作组、行政审批工作领导组五个“五不直接分管”工作领导组。分管领导负责抓具体工作管理。二是落实“一把手”监管责任。“一把手”由直接管理变为“监督式”管理,支持和指导班子其他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的开展工作。三是落实监督责任。一方面实行领导集体内部监督。分管副职每半年将分管工作情况在局务会议上进行汇报。另一方面接受行政监察、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将“五不直接分管”的分工、职责、权限、工作流程和工作纪律等在党务、政务公开宣传栏上进行公开,切实推进阳光政务。
责任编辑:付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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