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山县出台办法严控差旅费支出

2014-08-08 08:29: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通讯员陈强 赵志英)近日,浮山县制定出台了《浮山县差旅费管理办法》。《办法》参照省、市级差旅费办法并结合浮山县物价发展水平,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交通费标准进行了相应调整,严格控制差旅费支出。
    《办法》规定,在住宿费限额标准方面,该县的省内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为每人每天310元;市辖区内出差,每人每天200元。
    在伙食补助费标准方面,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标准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执行,省内出差按每人每天100元标准包干使用;市辖区内出差按每人每天70元标准包干使用;县直机关工作人员到乡镇和农村下乡工作、乡镇机关工作人员到农村下乡工作补助标准为:伙食补助标准为早餐10元/人、午餐20元/人、晚餐20元/人,(干部下乡由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安排工作餐的,应依此伙食补助标准缴纳伙食费)。
    在市内交通费标准方面,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市辖区内出差每人每天50元包干使用,出差人在出差时乘坐本单位公务车辆期间,不补助市内交通费。
    在城市间交通费方面,该县规定,出差人员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省外出差应优先选择高铁、动车等交通工具出行。路途较远或任务较急,确需乘坐飞机的,由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批。未经审批乘坐飞机出行的,超出乘坐高铁车票价格部分由个人负担。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责任编辑:付基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