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临汾市“6·19”集资案处置工作组研究决定,于2020年9月29日起对“6·19”集资案集资参与人开展第二次集资款清退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清退时间
2020年9月29日起(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清退金额
现已归集到位的资金4500万元。
三、清退方式
1.本次资金清退以银行转账方式进行。
2.本次清退资金将转入第一次清退时集资参与人登记的银行账户。
四、特别提示
1.清退工作开始后,集资参与人请在七个工作日内查收清退款到账情况。
2.第一次清退未提供清退账户的或其他原因未领取清退款的集资参与人,清退期间前往工作组咨询办理清退事宜。
3.集资参与人死亡的,继承人需持公证机关的继承公证文书、继承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工作组进行备案,登记继承人账户信息进行清退。
4.本次清退后,工作组将根据涉案资金继续归集情况开展后续资金清退工作。
特此公告
临汾市“6·19”集资案处置工作组
2020年9月27日
责任编辑:畅任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