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建明辞去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
(2020年10月10日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决议,接受王建明辞去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责任编辑: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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