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0年12月30日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闫建国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全市脱贫攻坚完成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持续强化“军令状”“交总账”意识,扛牢攻坚责任,落实精准方略,下足绣花功夫,通过建立脱贫攻坚工作机制、实施大规模易地搬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扶贫产业、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推行光伏扶贫亮点工程等有效措施,不断提升脱贫质量,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2015年以来,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270834人全部脱贫,10个贫困县全部摘帽,7个非贫困县整体脱贫,662个贫困村全部退出,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贫困发生率由5.97%实现动态归零,农村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
会议指出,目前,我市尽管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低收入人口大多分布在农村,造血功能不强,内生动力依然不足;解决农村相对贫困的问题还需时日;产业带动和就业增收门路不宽;农村基础设施“欠账”较多;还需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脱贫攻坚总结评估汇报会上的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和市委“1343”总体思路和要求,继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工作。一是注重学习研究政策。刚刚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脱贫攻坚之后的“三农”工作作出了重大部署,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认真学习和研究,立足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来审视部署我市“三农”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二是继续保持帮扶政策不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三是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继续对脱贫县、乡、村人口进行监测,随时跟踪收入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定期核查,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动态清零。四是持续发展壮大扶贫产业。应坚持三产统筹发展统筹带动,延伸产业链条,拓展销售渠道,促进产业稳定发展 。五是不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加大农村改革力度,创新和转变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六是支持和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做到“人人持证”,培育“技能社会”。七是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完善集中安置区公共卫生服务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千方百计在搬迁地发展产业,确保搬得出、有就业、逐步能致富。八是抓好农村综合治理。结合时代发展的要求,继续完善农村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人口素质和自治能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会议强调,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打赢脱贫攻坚战后,要实现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持续改善,不断书写新时代临汾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