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2年11月4日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关于2021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议认为,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是我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重要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市政府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夯实,国有资产布局和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奠定了坚实基础。
会议指出,我市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效益不高、国有金融资产规模较小、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基础较弱等问题,需要市政府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做好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益,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效益最大化。
一是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聚焦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稳步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加快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提升国有资本配置效率,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是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提升国有金融企业抗风险能力。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布局,提高资本配置效率。强化国有金融企业服务实体经济、解决融资难融资贵、支持民营及小微企业发展等的主体责任,持续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强化金融监管,健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三是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尽快落实公共基础设施、文物文化资产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确认、计量、会计核算等制度,做好相关资产的实物统计台账工作。政府部门及其所属单位采用建设方式配置资产的,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资产价值。强化资产使用绩效,积极推动不同主管部门之间、所属单位之间的资产调剂,推进资产共享共用。
四是夯实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推进自然资源资产制度化建设。健全自然资源资产台账,完善动态更新机制,全面反映我市国有自然资源总体情况。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化核算,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开展实物量统计。持续开展“批而未用”土地清理专项行动,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对政府征收的土地应强化部门统一集中管理,建立台账,着力推动土地资源有效供给和高效利用。
五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做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有效对接“十四五”发展规划,认真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依规管好国有资产。进一步完善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工作机制,着力提升报告质量、规范报告内容,增强报告的可读性、可审性。要扎实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工作,确保审议意见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畅任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