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7年第7号)和《山西霍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山西霍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对2022年度进行信息披露。本次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分为财务会计报告、各项风险管理状况、法人治理情况、年度重大事项等信息。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本行年度报告于2023年5月11日经本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1.3 本行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由山西正裕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 本行董事长张云清、行长杜泓江、财务机构负责人李红燕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第二节 公司简介
2.1 法定中文名称:山西霍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霍州农商银行)
法定英文名称:Shanxi Huozhou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mpany Limited(缩写:HRCB)
2.2 法定代表人:张云清
2.3 董事会秘书:江虹
联系地址:山西省霍州市鼓楼南街鼓楼花园14号楼01号
联系电话:0357-5576999
传真:0357-5576661
邮箱:519316694@qq.com
2.4 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山西省霍州市鼓楼南街鼓楼花园14号楼01号,邮政编码:031400
2.5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临汾日报》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6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三节 2022年度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3.1 各项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构成及变动情况
3.1.1 资产构成及其变动情况
2022年末,各项资产总额676059.64万元,较年初增加66588.34万元,增幅10.93%,其中:流动资产211368.39万元,较年初增加54828.01万元,流动性比例165.01%;固定及其他资产464691.25万元,较年初增加11760.33万元。
2022年末,可用资金149957.94万元,其中:现金2630.14万元、存放央行超额准备金32500.52万元、存放系统内款项10468.15万元、国债41561.28万元、政策性金融债62797.86万元,超额备付率6.22%,可用资金较为充足。
在资产中,年末各项贷款余额385244.64万元,较年初增加42850.03万元,增幅12.51%,存贷比例68.19%,其中:涉农贷款255258.22万元,占贷款总额的66.26%;中小企业贷款153557.19万元,占贷款总额的39.86%。全年累计发放贷款502392万元,同比增加67218万元,累计收回贷款461368万元,同比增加52949万元。
2022年末,各项贷款余额385244.64万元,投放行业主要是农林牧渔业42575.05万元;采矿业20632.8万元;制造业22806.23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4673.94万元;建筑业26607.4万元;批发零售业68582.7万元;运输业17849.45万元;住宿和餐饮业6443.96万元;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385.93万元;房地产业95.99万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2103.35万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59.93万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572.1万元;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55302.11万元;教育1087.59万元;卫生和社会839.08万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971.05万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347.2万元;其他行业2818.78万元;转贴现98490万元。
3.1.2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情况
我行积极与地方政府部门对接合作,探索政银企等多方合作机制,努力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开辟新渠道;依托科技赋能,积极推广线上金融产品,为小微企业提供便捷、优质的金融服务;通过数字化技术,根据金融大数据为客户画像,自动形成信用记录,让客户通过晋享生活APP、手机银行等工具实现贷款产品的线上操作,将金融科技融合到贷款业务中,降低融资成本,有效缓解小微企业及商户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本行共设立9家信贷业务网点,1家小微专营机构(普惠金融中心),专项负责全行普惠小微业务的管理及营销推动工作。2022年末,我行支持小微企业2868户,贷款余额186870.07万元,占比各项贷款比重48.5%,其中支持普惠型小微企业2825户,贷款余额89258.6万元,占实体贷款比重31.12%,当年累放贷款平均年化利率9.24%。
3.1.3 绿色信贷支持情况
我行从战略高度推进绿色信贷,加大对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的支持,防范环境和社会风险,提升自身的环境和社会表现,并以此优化信贷结构,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发展方式转变。2022年末,我行各项贷款余额385244.64万元,绿色信贷贷款余额6299.2万元,承贷企业为霍州市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山西阳光绿洲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晁越农林股份有限公司,绿色信贷余额占各项贷款比重为1.64%。
3.1.4 负债构成及其变动情况
2022年末,各项负债总额619969.98万元,较年初增加67679.38万元,增幅12.25%,其中:流动负债128096.39万元,较年初增加2273.33万元。
在负债中,年末各项存款余额564976.18万元,较年初增加76446.92万元,增幅15.65%,其中:对公存款余额19715.76万元,较年初减少7818.45万元,降幅28.40%;储蓄存款余额545260.41万元,较年初增加84265.36万元,增幅18.28%。
其中:财政性存款余额5710.38万元,较年初增加1480.03万元,增幅34.99%。
3.1.5 所有者权益构成及其变动情况
2022年末,所有者权益56089.66万元,其中:实收资本(股本金)40000万元;盈余公积1031.71万元;一般风险准备708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971.41万元;资本公积35.60万元;未分配利润6970.94万元。
3.2 不良贷款增减情况
2022年末,按五级分类口径不良贷款余额7126.60万元,占比1.85%,不良贷款余额比年初减少0.56万元,不良占比较年初下降0.23个百分点,其中:次级类贷款2909.14万元,比年初增加750.97万元;可疑类贷款4171.88万元,比年初减少731.04万元;损失类贷款45.58万元,比年初减少20.49万元。
3.3 财务指标执行情况及分析
3.3.1 各项收入情况
2022年总收入31753.64万元,同比增加3551.01万元,其中:利息收入18949.12万元,同比增加2631.08万元;金融机构往来收入6221.24万元,同比减少3833.57万元;投资收益5837.19万元,同比增加4265.34万元;手续费及佣金收入119.18万元,同比增加43.54万元;其他业务收入34.90万元,同比增加1.54万元;其他收益383.47万元,同比增加276.64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2.09万元;资产处置收益9.07万元;营业外收入211.56万元。
3.3.2 各项支出情况
2022年总支出28125.67万元,同比增加6280.82万元,其中:利息支出15561.19万元,同比增加2391.25万元;金融机构往来支出1160.08万元,同比减少607.71万元;手续费及佣金支出624.07万元,同比增加355.82万元;业务及管理费用支出6984.39万元,同比增加388.23万元;其他业务支出23.52万元,同比减少20.04万元;税金支出133.63万元,同比增加10.61万元;资产减值损失3351.47万元,同比增加3583.67万元;营业外支出287.32万元,同比增加179万元。
3.3.3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缴纳情况
2022年,本行缴纳增值税600.52万元,其他税金及附加133.63万元;计提企业所得税792.17万元。
3.3.4 利润实现和利润分配情况
2022年末,实现利润总额3627.97万元,同比减少2729.81万元,本年实现净利润2835.80万元。
3.3.5 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情况
2022年末,贷款减值准备余额11222.18万元。
3.3.6 监管指标情况
2022年末,本行资本净额59708.96万元,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3.03%,资本充足率13.99%;拨备覆盖率157.47%;拨贷比2.91%;固定资产12187.32万元;计提累计折旧6464.65万元;在建工程942.32万元,固定资本比例11.88%。
3.4 股金分红情况
2022年拟按股本金4.53%的标准予以分配。
3.5 股东情况
本行股东人数166户,股份总额40000万股,其中:
职工自然人155户,持股7300万股,占比18.25%;非职工自然人5户,持股2600万股,占比6.5%;法人6户,持股30100万股,占比75.25%,具体为:
(1)炬能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8000万股,占股份总额的20%;
(2)山西建邦集团铸造有限公司,持有7000万股,占股份总额的17.5%;
(3)山西州署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5000万股,占股份总额的12.5%;
(4)霍州市中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5000万股,占股份总额的12.5%;
(5)山西襄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3000万股,占股份总额的7.5%;
(6)山西崇源实业有限公司,持有2100万股,占股份总额的5.25%。
第四节 风险管理状况
本行在经营中主要面临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性风险等。在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上,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4.1 针对信用风险
一是建立了完善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实行信贷“三查”制度、实行统一授信管理制度、构建统一授信系统、实行审贷分离制度。二是构建了有效的组织架构。构建了以普惠金融中心、资金市场部、总行营业部为代表的前台业务部门;以计划财务部、风险管理部、统计信息部为代表的中台部门;以稽核审计部为代表的后台部门,有效实现了前、中、后台的分离。三是加强信用风险组合管理。明确本行愿意并可以承受风险的贷款种类及可以接受的程度,在可以承受的风险范围内,确定各类贷款的风险警戒线,对重点行业、行业中的主要企业设定风险警戒线,明确各类贷款的风险警戒线,有效防范和控制行业集中性风险。
4.2 针对市场风险
一是逐步实现风险管理数据的信息化,满足对各类风险的监控和预警,满足风险管理内部报告和对外信息披露的要求。二是定期对风险管理状况组织开展自我评估,评估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发现风险管理的缺陷。评估应定期持续进行,当经营管理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重新评估。三是合理调节久期,密切关注货币、财政政策动向,以及汇率变动、权益市场趋势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加强市场分析和预估,主动识别市场风险。四是业务交易严格按照资金业务管理委员会决策审批执行,各类业务交易限额遵循上级部门及监管规定。
4.3 针对流动性风险
一是制定了《流动性风险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即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实时监控、动态调整,由计划财务部对流动性风险实施统一领导,设置重点监测的流动性风险比例指标,制定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以确保在出现危机的情况下有足够流动性资产应付风险。二是建立定期监测、预警机制。由计划财务部负责按日监测日常性流动性比例指标;按月检测结构性流动性比例指标,对于接近或超出警戒值的,及时查明原因,并提出调整资产负债结构的政策建议,确保全行流动性风险可控。
4.4 针对操作性风险
本行由风险管理部总体监控,统一管理,统一负责操作风险的计量、检查、分析、监测和报告;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对各自领域出现的操作风险进行识别、计量、缓释、控制和处置,并按照一定的要求和专门的报告线路向风险管理部报告。操作风险变化情况由风险管理部统一监测;按照风险防控三道防线和前、中、后相互分离的原则,设置总行部室并明确操作风险的管理职责,明确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为风险防控第一道防线,风险管理部为专门风险管理部门的第二道防线,与业务部门保持独立的稽核审计部、纪检室为第三道防线,初步形成了三道防线控风险以及前台营销服务职能完善、中台风险控制严密、后台保障支持有力的业务运行架构。
第五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5.1 报告期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5.1.1 基本情况一览表
5.1.2 报告期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经历
一、董事
张云清女士
出生于1973年8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职称,1999年5月参加工作,金融从业年限24年,现任本行党委副书记、董事长。
付卫亮先生
出生于1979年4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1年7月参加工作,经济从业年限22年,现任炬能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本行董事。
常崇斌先生
出生于1971年4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6年7月参加工作,经济从业年限27年,现任山西建邦集团董事、副总经理、本行董事。
薛骐先生
出生于1976年4月,本科学历,2000年参加工作,经济从业年限23年,现任山西州署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本行董事。
赵利民先生
出生于1960年8月,中共党员,法学硕士,1982年7月参加工作,专业从业年限41年。原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经济法和民商法硕士研究生导师,导师组副组长;现任山西省经济法研究会理事,太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太原仲裁委员会保险金融仲裁院、建筑仲裁院专家仲裁员,山西瀛远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本行独立董事。
蔡桂霞女士
出生于1964年6月,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1986年10月参加工作,专业从业年限37年;现任山西定襄农商银行独立董事、本行独立董事。
二、监事
公衍彬先生
出生于1983年4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职称,2008年12月参加工作,金融从业年限15年,现任本行纪委书记、监事长。
李健先生
出生于1981年9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级理财规划师、中级会计师职称,2004年10月参加工作,金融工作年限19年,现任侯马农商银行党委委员、本行监事。
杨梅女士
出生于1981年2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5年12月参加工作,金融从业年限18年,现任本行纪检室主任、本行监事。
刘用渠先生
出生于1968年5月,高中学历,经济从业年限26年,从事建筑建材、装饰装潢材料的经销业务,2007年创建山西崇源实业有限公司,现任山西崇源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担任山西省福建商会常务副会长,太原市福州商会常务副会长,临汾市福建商会常务副会长,霍州市工商联副主席等职务。2020年11月至今任本行监事。
张慧玲女士
出生于1971年1月,大专学历,会计师职称,经济从业年限29年,现任山西华达纸业有限公司业务经理、本行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杜泓江先生
出生于1976年6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职称,1992年11月参加工作,金融从业年限22年,现任本行党委委员、副书记、行长。
朱杰先生
出生于1981年3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1年11月参加工作,金融从业年限22年,现任本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张双秀女士
出生于1978年12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职称,1999年1月参加工作,金融从业年限24年,现任本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武二占先生
出生于1980年8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2年12月参加信用社工作,金融从业年限21年,现任本行党委委员。
陕树娟女士
出生于1977年3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2009年8月参加信用社工作,金融从业年限14年,现任本行党委委员。
江虹女士
出生于1980年3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职称,理财规划师,1997年8月参加工作,金融从业年限26年,现任本行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李红燕女士
出生于1979年5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1年11月参加工作,金融从业年限22年,现任本行计划财务部负责人。
成俊超先生
出生于1986年5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职称,2008年12月参加工作,金融从业年限15年,现任本行风险管理部经理。
成燕会女士
出生于1975年10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5年8月参加工作,金融从业年限28年,现任本行稽核审计部经理。
5.1.3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评激励机制及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霍州农商银行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为股东董事、独立董事、股东监事提供薪酬;本公司执行董事、职工监事按照《霍州农商银行薪酬分配方案》,结合绩效考核提供薪酬。
本公司薪酬管理主要是由董事会拟订董事、监事薪酬制度,由股东大会批准董事、监事薪酬制度。
本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其职能主要包括: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向董事会提出薪酬方案的建议等。
5.2 员工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共有在编在岗员工243人。
5.2.1 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员工占比100%。具体情况为:研究生3人,占比1.23%;本科174人,占比71.61%;专科66人,占比27.16%。
5.2.2 报告期内,本行接受劳务派遣人员14人。
5.2.3 报告期内,本行退休人员111人,需本行承担费用的内退人员7人。
第六节 公司治理情况
6.1 本行公司治理情况
本行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建立了“党委核心领导、股东大会科学决策、董事会战略引领、监事会依法监督、经营层执行落实”的有效公司治理架构。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要求,认真落实监管部门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6.1.1 本行公司治理架构图
6.1.2 本公司基层网点设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行共设有1个总行营业部和8个支行、5个分理处、7个储蓄所。
6.2 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6.2.1 审议议案情况
1.关于审议《本行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本行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本行2021年度经营管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审议《本行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审议《本行2021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的议案
6.关于审议《本行2021年度股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7.关于审议《本行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8.关于审议《本行2021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9.关于审议《本行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10.关于审议《本行2021年度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审议《本行章程修改》的议案
12.关于审议《本行2022年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13.关于审议《本行董事会对主要股东综合评估报告》的议案
14.关于审议《本行2022年经营发展战略规划》的议案
15.关于审议《本行中期战略发展规划评估报告》的议案
16.关于审议《本行2022年信贷投放规划报告》的议案
17.关于审议《本行2022-2024年经营发展战略规划》的议案
18.关于审议《本行2021年度公司治理评估报告》的议案
19.关于审议《本行资本管理办法》的议案
20.关于审议《本行2021年度资金业务营运报告》的议案
21.关于审议《本行监事会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2021年度履职尽责评价报告》的议案
22.关于审议《本行2021年度股东购买不良资产清理返还方案(草案)》的议案
23.关于审议《本行授权董事会聘请或更换本行审计机构》的议案
24.关于审议《增选霍州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
25.关于审议《本行购置业务用车》的议案
26.关于审议《关于本行曹村储蓄所终止营业》的议案
27.关于审议《炬能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股权依法执行拍卖转让》的议案
6.3 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6.3.1 董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能够勤勉尽责,认真出席会议并审议各项议案,有效发挥战略引领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2022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7次,分别为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情况如下: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本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在三楼会议室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张云清同志参加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第四届社员大会第二次会议的议案》《山西霍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洗钱风险评估报告》和《山西霍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山西霍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财务预算方案》《山西霍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财务预算执行通知书》5项议案,并形成决议。
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本公司于2022年2月9日在三楼会议室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提名张云清同志为山西霍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关于聘请霍州农商银行审计机构》2项议案,并形成决议。
三、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本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在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霍州农商银行2021年度信息披露报告》1项议案,并形成决议。
四、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本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在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行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行2021年度经营管理工作报告》《本行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行2021年度股金分红方案》《本行2021年度审计报告》《本行2021年度决算报告》《本行2021年度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修改霍州农商银行章程》《本行2022年薪酬分配方案》《本行董事会对主要股东综合评估报告》《本行2022年经营发展战略规划》《本行中期战略发展规划评估报告》《本行2022年信贷投放规划报告》《本行2022-2024年经营发展战略规划》《本行2021年度公司治理评估报告》《本行资本管理办法》《本行2021年度资金业务营运报告》《本行关于绿色信贷业绩的评价报告》《本行2021年从业人员行为评估报告》《本行流动性风险偏好策略》《本行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分析报告》《本行关于对2021年绩效考核及薪酬机制专项审计报告》《本行2021年内部审计质量自我评价报告》《本行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行2021年全面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本行2022年审计工作计划》《本行高级管理层关于本行风险状况的专题报告》《本行2021年案防工作总结及2022年案防工作计划》《本行2021年度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情况报告》《本行关于落实银保监分局2021年度经营及风险情况通报问题的整改报告》《本行董事会对经营层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本行2021年度股东购买不良资产清理返还方案》《本行2022年度网点设置规划》33项议案、《关于增选本行第一届董事会董事》1项提案,并形成决议。
五、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本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在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霍州农商银行城关支行装修改造工程》1项议案,并形成决议。
六、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本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在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霍州农商银行王蕊等7名职工拟转让股份》1项议案,并形成决议。
七、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6.3.2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第一届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均能勤勉尽职,认真出席董事会会议。2022年,本行独立董事赵利民应参加7次董事会议,实际参加6次;独立董事蔡桂霞应参加7次董事会议,实际参加7次。在参加会议期间,两名独立董事都能独立发表宝贵意见或提出建议,董事会对他们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均进行了采纳,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和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6.3.3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构成及运作情况
董事会下设七个专门委员会:发展战略规划委员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三农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报告期内,发展战略规划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三农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
6.4 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6.4.1 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监事均能勤勉尽职,认真出席会议并审议各项议案,有效发挥监督职能,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2022年度,本公司共召开监事会会议8次,分别为: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至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情况如下:
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本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在二楼会议室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张云清同志参加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第四届社员大会第二次会议》《山西霍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洗钱风险评估报告》《山西霍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3项议案,并形成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本公司于2022年2月9日在二楼会议室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提名张云清同志为山西霍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聘请霍州农商银行审计机构》2项议案,并形成决议。
三、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本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在二楼会议室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监事会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2021年度履职情况评价报告》《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2项议案,并形成决议。
四、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本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在二楼会议室召开霍州农商银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山西霍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山西霍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经营管理工作报告》《山西霍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山西霍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金分红方案》《山西霍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山西霍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决算报告》《山西霍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修改山西霍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西霍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薪酬分配方案》《山西霍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主要股东综合评估报告》《山西霍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山西霍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期战略发展规划评估报告》《山西霍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信贷投放规划报告》《山西霍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山西霍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公司治理评估报告》《山西霍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办法》《山西霍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资金业务营运报告》《山西霍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绿色信贷业绩的评价报告》《山西霍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从业人员行为评估报告》《山西霍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动性风险偏好策略》《山西霍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分析报告》《山西霍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21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机制专项审计报告》《山西霍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内部审计质量自我评价报告》《山西霍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山西霍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全面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山西霍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审计工作计划》《山西霍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层关于本行风险状况的专题报告》《山西霍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案防工作总结及2022年案防工作计划》《山西霍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山西霍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落实银保监分局2021年度经营及风险情况通报问题的整改报告》《山西霍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经营层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山西霍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购买不良资产清理返还方案(草案)》《山西霍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网点设置规划报告》33项议案,并形成决议。
五、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本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在二楼会议室召开霍州农商银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山西霍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财务预算方案》《山西霍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财务预算执行通知书》《山西霍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信息披露报告》3项议案,并形成决议。
六、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本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在二楼会议室召开霍州农商银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山西霍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关支行装修改造工程》1项议案,并形成决议。
七、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本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在二楼会议室召开霍州农商银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山西霍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蕊等7名职工拟转让股份》1项议案,并形成决议。
八、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本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在微信线上召开霍州农商银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聘任山西霍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总审计师》《聘任山西霍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山西霍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置业务用车》《山西霍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曹村储蓄所终止营业》《炬能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股权依法执行拍卖转让》5项议案,并形成决议。
6.4.2 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2年监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非职工监事3人,应参加8次,李健应参加8次,实际参加8次;刘用渠应参加8次,实际参加8次;张慧玲应参加8次,实际参加8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霍州农商银行章程》的规定。在参加会议期间非职工监事未对监事会议案和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本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6.4.3 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评价工作的开展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的工作履职情况进行履职尽责考核评价,出具《董事、监事、高管人员2021年度履职尽责评价报告》,向股东大会公示。
6.4.4 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层成员尽职尽责,未发现其履职行为有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年度报告编制情况
本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
三、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报告和议案没有异议,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
四、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遵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认真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时公开地披露信息,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除以上事项外,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其他有关事项没有异议。
6.5 高级管理层
公司高级管理层设行长1名、副行长2名、董事会秘书1名、计划财务部门负责人1名、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人1名、稽核审计部门负责人1名。本公司《章程》明确,行长负责本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对董事会负责,并明确其工作职权,此外,公司还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力求公司管理行为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质效,确保决策民主、科学。
6.6 公司独立运营情况
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与大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五方面完全独立。公司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6.7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本公司全员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在薪酬分配上保持分配办法统一,报告期内,本公司对高管人员薪酬采用了延期支付方式,全行实现稳健的薪酬体系,强化了对全行员工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6.8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面
报告期内,我行未出现与消费者保护相关的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负面舆情,未发生诉讼和仲裁事件,也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虚假宣传、误导或欺骗消费者引发大规模投诉或群体性事件及发生个人金融信息泄露,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事件。
全年接收投诉事件3件,涉及信贷方面2件、柜面业务1件均已妥善处理,全年共制定下发了《霍州农商银行金融消费者风险等级评估办法》等10项制度,对此项工作进行全流程管控,依法保障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基本权益,确保消费者在购买、使用我行产品和服务的过程中得到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对待。
第七节 重大事项
7.1 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无需要披露的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事项。
7.2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偿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3 报告期内破产重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4 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
7.5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6 关联交易及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关联交易及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7.7 重大合同及履行情况
7.7.1 重大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报告期内没有发生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7.7.2 重大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担保事项。
7.7.3 其他重大合同及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各项业务合同履行情况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发生。
7.8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聘任山西正裕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本行的审计机构。
7.9 本行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报告期内均未受行政机关的处罚。
第八节 财务报表
本行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已经山西正裕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九节 备查文件目录
9.1 载有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的年度报告正文。
9.2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
9.3 载有本行法定代表人、行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章的财务报表。
9.4 报告期内本行在《临汾日报》已公开披露2021年度报告的摘要。
责任编辑:畅任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