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近日,侯马市居民种某某报案称,其在和张某某签订购房合同时,对方隐瞒房产已抵押的情况,以40万元的价格将该房产卖给自己,有诈骗嫌疑。
接报后,侯马市公安局“打击盗抢骗”工作专班立即对案件进行调查,经过分析研判,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女,43岁,新绛人)的活动范围,抓捕工作同时展开。9月9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侯马市一居民小区内被民警成功抓获。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对其以抵押房冒充全款房实施诈骗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张某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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