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近日,侯马市公安局新田派出所民警在例行检查过程中发现市区某幼儿园有一名外籍男子任教,遂第一时间将此情况通知出入境管理大队,联合展开调查。
经了解,此人系尼日利亚籍,持有寻求庇护者证明。于2020年9月9日从山东来到侯马市后,在该幼儿园从事外语教学,未向公安机关上报住宿信息。经详细调查和取证,此人并没有工作签证,属于非法就业。幼儿园本身没有聘用外教的资质,在聘用该人时也没有核查相应证件就安排其进行教学活动,属于非法聘用外国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侯马市公安局对其以违反外国人住宿登记规定处以行政警告、以非法就业对其处以行政罚款五千元;对幼儿园法人贾某以违反外国人住宿登记规定对其处以行政警告;对该幼儿园以非法聘用外国人处以行政罚款一万元。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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