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越来越热,下班后邀请三五好友小聚畅谈,本是一件乐事,再斟三杯两盏香酒,更是其乐融融,可是交警蜀黍提醒各位,与好友欢聚畅饮之后千万元别酒驾回家,否则你让友谊的小船如何平安驶向远方。临汾交警在最近的专项整治中就碰到一起这样的案例。
2016年5月4日21时许,乡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夜查例行临检一辆晋LAJ258的小型汽车时,发现驾驶人张某某浑身酒味,立即使用呼气酒精含量检测仪对张某某进行呼气测试,测试结果酒精含量为71毫克/百毫升,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经询问违法嫌疑人张某某自称;和几个朋友吃饭喝酒后,聊的开心,觉得没什么事,就驾驶车回家,没想到行驶半路时,跟夜查的民警碰个正着。
酒醒后的张某民到交警大队处理自己的违法行为时,办案民警对其讲述了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危害性,让他看了因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案例,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决定给予张某民罚款1000元,一次性扣掉十二分,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复考科目一。六个月不但不能再开车,还得再去交警部门参加学习培训与科目一考试。满肚子后悔的张某民不住地说:酒后开车心存侥幸万万要不得啊!连交警蜀黍想告诉大家:酒后驾驶的一时任性带来的可不仅仅是经济上的损失!
责任编辑:张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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