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明显改善的——环境保护

2009-06-06 10:05: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市东靠太行,西依吕梁,汾河从中部穿境而过,形成两山夹一河的特殊盆地,静风率高达48%以上,污染物不易扩散。同时临汾又是一个以煤焦铁为主导产业的资源型工业城市,结构性污染突出。加之城市基础设施严重滞后,临汾市环境形势一度十分严峻,已经成为制约临汾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瓶颈。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环保工作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把蓝天碧水工程抓在手中,大打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工业企业全面达标两个硬仗,使全市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保护也取得积极进展,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

2006年,临汾市摘掉了戴在头上三年之久的全国污染第一的黑帽子。2007年,提前三个月完成了省政府下达二级天数任务,提前三年完成了十一五规划中空气环境质量目标,在全国113个重点城市中排名前移11位,退出了后10名行列。2008年,临汾市区达到或好于二级的天数骤升至332天,同比增加27天,其中一级天数达到92天,同比增加62天,全面完成省政府确定的二级以上天数280天的工作任务。空气综合污染指数2.01,同比下降28.8%。在全国113个环保重点监控城市中由上年的倒数第13位前移至正数第49位。

一、凤凰涅磐 壮士断腕 甩掉污染第一黑帽子

(一)领导重视,亲历亲为。2006年,临汾市委、市政府把加强环境保护、改善市区环境质量列为政府工作重点和全年办好十件实事的首要任务。市委出台《关于加强环境治理促进环境改善的意见》;市政府连续发布关于加强环境治理的通告;市人大、市政协多次召开专题环保会议。

2007年,市委、市政府召开的第一次大会就是全面推进“蓝天碧水”工程动员大会。省环保局领导、市四大班子领导、各县(市、区)书记、各县(市、区)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重点企业负责人等上千人参加,规格高、规模大、反响十分强烈。

为确保全市淘汰关闭落后污染企业工作顺利完成,市委按关停进度三次下发了《关于市四大班子领导包联淘汰关闭落后企业及设施的通知》,市四大班子领导人人头上有任务,个个肩上有担子,全都深入企业,亲自组织,亲自协调,督促关闭。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认识到位,领导到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组织严密,措施得力,推动了全市各项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壮士断腕,重拳出击。临汾市环境问题,突出的是工业污染。其中焦化、冶炼、电力三大行业是污染大户。2006年,临汾市对323起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共淘汰、关停、取缔污染企业473家,其中淘汰关闭焦炉31座、炼铁高炉71座,关停不达标企业63家,取缔土小企业308家,限期治理达标企业200余家,位于市区范围严重影响城区空气质量的八大煤焦发运站全部停止发运营。2007年,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大关停治理力度,先后召开了全市加快焦化企业治理动员大会、全市焦化企业治理整顿古县现场会议等4次大会,下发了《关于加快焦化企业污染治理的紧急通知》(临政发[2007]8号)、《关于加快焦化冶炼等企业淘汰关闭和治理的紧急通知》(临政发明电[2007]7号)、《临汾市2007年焦化冶炼等重污染企业治理整顿实施方案》(临政发2007]21号)等一系列文件,确定分三批淘汰关闭149家重污染企业(钢铁企业96家、焦化企业31家、洗煤、化工企业21家、电厂1家),限期达标治理56家焦化企业,36家钢铁企业,停产治理2家电力企业。

据不完全统计,临汾市2007年因此影响GDP200多个亿,减少财政收入20个亿左右。与此同时,带来的环境效益则极为明显:可削减二氧化硫排放5.01万吨、化学需氧量2.1万吨。

(三)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市委、市政府把环保工作目标任务纳入《临汾市“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临汾市蓝天碧水工程建设规划》,明确提出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并将年度减排计划任务列入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的环保目标责任书。市政府对各县市区落实减排任务情况实行半年一公布,年终一“小考”,三年一“中考”,五年一“大考”,当年考核倒数三名之内的,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连续两年在倒数三名之内的,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的同时,对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三年倒数三名之内的,对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进行组织处理。

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蓝天碧水工程的决定》,把30项环境整治攻坚任务具体分解到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通过与各县市区和19个市直部门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有效地改变了过去环保工作由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市政府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根据自己承担的任务,分头组织实施好污染企业限期治理、淘汰关闭、城市供热、垃圾处理、生态建设等30项环境治理工作。各部门必须认真研究,将制定的工作计划报政府备案,并确定专人负责完成,完成情况必须录像记载以备后查。市长每月听取一次部门工作进展汇报,市政府每季度组织一次蓝天碧水工程督查并公开通报,对落后单位实施黄牌警告。对完不成环境治理任务或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县市区和部门负责人,市监委严格按照《环境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进行责任追究。严明的分工,严格的责任,严厉的追究,保证了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按照全市统一布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职,齐抓共管,各项环保工作收到明显成效。

(四)守土有责,强化监管。2008年,临汾市环保战线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17715人次,检查企业4753厂次,对673起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共收缴罚款2520余万元。其中,市局直接查处235起,罚款1677万元,罚款总额居全省第一。查处“12369”举报和信访案件356起,做到及时受理、及时查处,受理、查处、结案率达到100%。强化排污费征收。采取“统一核定、统一公示、分级征收”的措施,全年共征收排污费3.9亿元(05年2.6亿,06年3.85亿,07年5.2亿),连续四年位居全省前茅。

创新“工作机制”,采取“四合一”联合办公,推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安装监控系统161台(套),对重点企业全部实行在线监控,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进展位居全省前列。襄汾县建成自动监控系统,成为全省第一个建成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的县。加强辐射环境治理。通过做好各类放射源和装置的排查登记等基础工作,强化监管。严格各类用源审批,对废源强制送贮,送贮废源91个,对全市61家用源单位的142枚放射源摸清了底数,初步建立起辐射事故应急体系。

二、科学发展 统筹兼顾 走上环保创模新征程

在深入学习时间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临汾市委、市政府认识到:临汾环保工作有进步,有成绩,但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论是与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是与全国、全省环保先进城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盲目乐观不得。在环境保护上,不进则退。基于这番考虑,2008年市委提出“环保创模”的目标。市委二届三次会议上明确提出要通过扎实努力,力争在四年内,把临汾建成省级环保模范城。4月15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四大班子”领导,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环保局长和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市区街道办事处主任、城中村负责人参加的 “推进蓝天碧水工程,创建省级卫生城、园林城、环保模范城动员大会”。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条块结合、整体推进”的思路,全党动员,全民参与,集中力量,在全市掀起了新一轮环保风暴。从“摘帽”到“创模”,临汾市环保工作实现了一次大的跨越。

(一)加大投入,综合整治。城市环境质量,直接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可以说是第一民生工程。为此,几年来临汾市围绕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在稳步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下了很大功夫。

2008年是全市开展“三城联创”活动的第一年,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各项工作全面启动。一是大力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拆除市区燃煤锅炉122台,整治机烧锅炉(茶浴炉)325台,整治营业性炉灶927台,安装油烟净化装置141台(套)。二是大力支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城市集中供热、供气工程建设,下拨环补资金5800万元,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70万平方米,新增煤气用户5000户。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建设加快。侯马市污水处理厂、襄汾县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行。临汾市区、吉县和侯马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行。三是严格控制尾气和扬尘污染。市区启动了4条机动车尾气检测线。拨付环补资金1000万元,完成了100多辆公交车、1000多辆出租车天燃气燃料改造。市区扬尘污染和尾气污染得到一定程度缓解。投资近百万元购置21台喷雾抑尘车,工作覆盖了市区主要街道。四是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全市17个县市区完成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立标工作。水质达标率100%。

同时,各县市围绕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目标,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侯马市率先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成为全省第一个获得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称号的县级市。

(二)立足长远,强化治本。要实现临汾环境的根本好转,关键在于调整畸重的产业结构,转变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在治本上下功夫。

几年来,临汾市严格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对不符合条件的新建项目一律不批,一年来共否决不符合审批条件的项目130多个。对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积极服务,开辟绿色通道,依法按程序进行审批,共审批项目224个。同时,建立项目保证金制度和区域限批制度,10家企业交纳居民搬迁保证金1420万元。

此外,根据《清洁生产促进法》的有关规定,临汾在全市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积极引导企业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率。襄汾恒源高岭土项目,在原改良焦厂淘汰后,利用煤矸石做原料,焦炉煤气做燃料,既实现了废物的综合利用,又提高了经济效益。河西电厂利用煤矸石发电,炉渣制砖,粉煤灰做水泥实现了循环利用,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被国家确定为循环经济试点企业。

临汾市坚持工业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并重方针。2008年,全市共创建了5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15个省级生态文明村、2个省级畜禽养殖示范点,1个省级生态示范矿井,申报了1个国家级生态村。同时,大力开展汾河生态治理。对全市汾河流域沿线3公里范围内的216户企业进行集中整治,关闭取缔119户,整治97户。拆除违法建筑面积50余万平方米。

三、2009年——强力推进节能减排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 

(一)整治环境污染。继续推进蓝天碧水工程,严格执行环境容量控制和“三同时”制度,把好新建项目审批关,禁止高耗能、重污染项目上马建设。以削减工业污染为重点,加大污染企业整治力度。环境敏感区域所有工业企业依法实行在线监控,确保达标排放。综合治理城市污染,市区完成污水处理、医疗垃圾处理、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新增煤气用户2000户。加快城中村燃料改造,强化汽车尾气治理,搞好城乡结合部道路硬化,积极推广厢式运输,确保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到330天以上,综合污染指数下降到2.0以下,空气质量稳定在二级标准。各县市区全部建成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营,平川县市区全部建成垃圾处理厂。巩固省级卫生城市成果,按照省级环保模范城26项具体指标,认真进行责任分解,层层落实创建任务,确保明年成功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

(二)推进节能降耗。完善管理,健全机构,明确责任,实行严格的目标考核和“一票否决”制。强化节能监控体系建设,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突出抓好128户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工作。加快推广节能技术,淘汰落后工艺设施,认真执行重点行业能耗限额标准,严格落实阶梯水价、差别电价。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推进“三废”综合利用,力争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8.77%。重视抓好建筑节能,完成23万平方米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广泛开展节约型单位、节约型企业、节约型家庭创建活动。

(三)开展造林绿化。突出“创新平原林业、修复汾河生态、开发林业产业、提升人居文明”四大主题,继续抓好通道、厂矿区、村庄、旅游景区绿化等十大工程,完成造林80万亩、植树1亿株,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加快城市绿地建设,实行拆墙透绿、空地补绿、见缝插绿、立体挂绿,市区新增绿化面积60万平方米。各县市区城市建成区新增绿化面积共340万平方米,力争全市绿化覆盖率达到25%。扎实开展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活动,按照13项66项指标要求,落实承办单位,分解创建任务,力争实现今年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目标。

(四)加快汾河治理。汾河治理是我市环境改善的重点工程。我们必须举全市之力,加快实施水污染防治、河道清淤、涵养水源和沿岸绿化四项工程。彻底整治沿岸排污企业,取缔非法建筑和采砂行为,关闭两岸3公里范围内的采矿企业和自备井,建设各100米宽的护岸林带。临汾城区段建坝蓄水,打造11.2公里生态长廊,使之成为临汾的客厅、城市的绿肺,展现一川清水、两岸锦绣的靓丽景观。

尽管治理污染还是一项很艰巨的任务,但是三年来临汾市推进蓝天碧水工程的经验告诉我们,领导重视就不难,群众参与就不难,部门联动就不难,企业积极治理就不难。临汾市委、市政府和400多万尧乡儿女抱定了必胜的决心,壮士断腕,背水一战,坚决打好打胜这场环境治理攻坚战!

我们相信,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指导下,以临汾近几年治理污染的决心和力度,假以时日,一个更加富有特色、更加欣欣向荣、更加富裕和谐的新临汾将会盎然出现在晋南大地上,临汾必将在经济兴盛、社会和谐中实现又一轮的崛起。

 

  

  【责任编辑: 李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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