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安委办通报安泽洪洞两煤矿

2020-02-13 09:23:04 来源:临汾新闻网   浏览次数: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孙哲峰) 2月11日,市政府安委会第五检查组和第十三检查组分别对阳煤集团安泽登茂通煤业有限公司和霍州煤电集团洪洞亿隆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上述两座煤矿没有按照《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汾市煤矿复产复建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发【2019】27号)规定,在未取得市应急管理局复产复建通知的情况下,擅自组织生产。

  第五检查组和第十三检查组分别责令煤矿立即停产整顿,依法严查重处,挂牌督办。各县(市、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坚决杜绝此类行为发生。

  为规范全市煤矿复产复建秩序,严格煤矿复产复建工作,市安委办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煤矿复产复建工作,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认真学习,坚决落实《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汾市煤矿复产复建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发【2019】27号)规定,逐条逐句、对标对表、领会要点、把握关键,认认真真、扎扎实实落实好煤矿复产复建的规定和要求;要督促辖区煤矿企业严格按照《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汾市煤矿复产复建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发【2019】27号)要求,认真开展疫情防控、设备检修、隐患排查和教育培训等各项工作,确保企业符合复产复建验收标准,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生产保障;要加强辖区所有煤矿复产复建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上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由市应急管理局下达复产复建通知后,方可进行复产复建。凡未取得市应急管理局下达的复产复建通知的煤矿企业,一律不得擅自生产建设;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生产检查方案,加强煤矿日常安全监管。对已复产复建的煤矿,要严厉打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停产停建的煤矿,要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擅自生产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应急管理局将对已复产复建矿井进行随机抽查、暗查暗访,凡发现在验收过程中走形式、降标准、弄虚作假的,一律严查重处,严肃问责。


     

责任编辑: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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