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开展洗(选)煤厂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2021-04-02 10:00:51 来源:临汾新闻网   浏览次数:

  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孙哲峰) 为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市洗(选)煤厂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洗(选)煤厂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持续稳定,日前,市应急管理局和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洗(选)煤厂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安排,从即日起到6月30日,全市所有的洗(选)煤厂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在企业进行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实现全覆盖,对安全责任体系不建立、不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不详细、执行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扎实、不深入;整治岗位作业流程标准化和班组建设不开展、不创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开展、不彻底;安全生产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等问题开展排查整治;市应急管理局将进行动态抽查,市安委会17个检查组将深入各县(市、区)进行督查推进。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安全生产作为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大事,抓细抓实抓到位,强化忧患意识,底线思维、问题导向,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一律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特种设备,一律停止运营和使用;对虚假自查或自查不到位的,要责令立即停业整顿;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按上限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整改完毕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建设;对停产停业整顿到期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关闭取缔;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依法吊销相关证照,并向社会公告;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

  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各项工作,实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长治久安,不断提升洗(选)煤厂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责任编辑:畅任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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