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市安委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市安委会在市政府领导下,要履行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分析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全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对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必要时,衔接驻临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安委办负责承办市政府安委会日常工作,履行负责拟定和完善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规定;指导协调各行业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分析研判重大活动、重点时段、重要节假日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提出对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安全生产的对策建议,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巡查考核,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办理落实市政府安委会其他日常工作。
综合监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履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加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健全完善本行业领域“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对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等,并组织实施;将安全生产工作与本行业领域业务工作同步安排部署、同步组织实施、同步监督检查;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办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全生产现场检查清单等,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专项整治、专项检查等,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组织指导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负责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依法组织、配合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和事故防范措施;加强本行业领域应急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负责对本行业领域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和危险化学品使用、特种设备、安全用电等管理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受理、核查处理、奖励实施等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记者 孙哲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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