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安委办有关负责人解读《“三必管”实施细则》之三 细化分工 压实责任

2021-05-21 10:06:02 来源:临汾新闻网   浏览次数:

  临汾新闻网讯 市安委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市委组织部负责市级综合监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以及各县(市、区)政府、各省级开发区管委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并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培训;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负责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安全工作,负责“三定”方案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明确相关职责文件中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市委宣传部要将安全生产作为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各新闻单位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及时报道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动态等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工作;督促指导全市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对各级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和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舆论监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市精神文明创建重要指标进行考核;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负责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安全工作,负责“三定”方案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明确相关职责文件中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市委统战部要督促指导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传达贯彻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反映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指导协调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发挥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指导工商联、侨联等单位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安全工作,负责“三定”方案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明确相关职责文件中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市委政法委要履行临汾市铁路护路联防中心的工作职责;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年度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重要指标进行考核,推动安全责任落实;督促指导全市政法系统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涉嫌犯罪行为;负责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安全工作,负责“三定”方案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明确相关职责文件中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本报记者


     

责任编辑:畅任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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