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市安委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城市道路、桥涵、照明、供水、节水、排水、供气(燃气)、供热、污水污泥处理、城市广场、公园、游园等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城市广告牌、城市公厕、垃圾处理等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城镇燃气行业运营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市区市政公用、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已取得土地规划手续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擅自施工的行为;负责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安全工作,负责“三定”方案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明确相关职责文件中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制定公路、水路、铁路运输安全生产政策、制度、规划、技术标准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承担有关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工作职责;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检验、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航行保障、应急救助、通信导航、船舶与渡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船舶(含渔船)登记、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船舶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水上交通安全保障工程,督促道路施工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指导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安全;依法查处船舶超载和打击无牌、无证、报废船舶营运等违法行为;负责依法查处车辆超载和打击无牌、无证、报废车辆营运等违法行为;负责全市危险化学品道路、水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危险品水路运输的安全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危险货物运输有关标准;指导协调全市开展危险品道路、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负责河道采砂影响航道及通航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指导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评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全市交通运输企业以及职业驾驶人的资格准入、考核和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开展机场净空、电磁环境保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机场建设安全监管;督促指导全市轨道交通运营的安全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民用航空机场运营、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的属地安全监管;落实铁路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履行全市地方铁路运营安全监管职能,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保障铁路安全的相关工作;按响应级别负责全市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管理工作,承担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安全工作,负责“三定”方案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明确相关职责文件中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记者 孙哲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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