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分工 压实责任 ——临汾市安委办有关负责人解读《“三必管”实施细则》之十

2021-07-23 09:28:49 来源:临汾新闻网   浏览次数:

  市安委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旅游景区(景点)等实施安全监管;负责全市旅行社安全监管工作;督促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的综合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和旅游市场的违法行为;督促指导全市文艺演出场所、歌舞娱乐场所、图书馆、文化馆(站)、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等文化单位和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按响应级别负责全市文化旅游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管理工作,承担文化旅游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市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等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文物场馆实施安全监管;督促指导全市文物资源的保护、管理与利用中的安全监管工作;督促指导全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播出机构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加强公益性安全宣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重大宣传活动,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舆论监督;负责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安全工作,负责“三定”方案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明确相关职责文件中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市卫健委负责全市卫生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安全监管工作;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医疗废弃物、放射性物品等处置的安全管理工作;参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的医疗卫生救援,指导各县(市、区)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定点救治医院“绿色通道”;按响应级别负责全市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组织管理工作,承担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安全工作,负责“三定”方案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明确相关职责文件中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本报记者


     

责任编辑:畅任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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