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实责任 保障安全
——市安委办有关负责人释义新《安全生产法》(之十九)
近日,市安委办有关负责人就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详细解释了其中的法律条文条款。
加强信息化建设,运用现代通信、大数据和互联网等科技手段服务于安全生产工作,建立稳定、高效、可靠的信息化支撑体系,有助于生产经营单位有关人员全面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及时发现并处置事故隐患,提升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切实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同时,生产经营单位加强信息化建设,能为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及时汇集和提供安全生产的基础数据,通过覆盖全面的信息平台实现安全生产基础信息规范完整、动态信息随时调取、执法过程便捷可溯、应急处置快捷可视、事故规律科学可循,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
构建安全风险双重预防机制。按照《意见》要求,企业要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建立分级管控制度,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分级和排查治理标准。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的主要要求包括:一是坚持关口前移,超前辨识预判岗位、企业、区域安全风险,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采取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确定安全风险等级,通过实施制度、技术、工程、管理等措施,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二是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过程管控,完善技术支撑、智能化管控、第三方专业化服务的保障措施,通过构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闭环管理制度,强化监管执法,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患未然;三是强化事后处置,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各类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伤亡人数、降低损害程度。此次修改安全生产法,增加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规定,主要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要求,坚持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实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形成政府领导有力、部门监管有效、企业责任落实、社会参与有序的工作格局。
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义务。近年来,我国经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以平台经济为代表的新兴行业领域快速发展,新兴产业大量涌现,经济活动日益多元化,新兴行业领域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社会充分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活动涉及多专业、多领域交叉,部分行业领域涉及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模式。随着新情况、新问题、新业态大量出现,“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的问题突出,一些新兴行业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及专业技术标准还不健全,特别是部分平台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从业人员安全权益保障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能力薄弱等问题也较为突出,一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监管盲区,存在大量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此次修改增加规定“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就是要督促平台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与安全,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从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安全培训、安全投入等方面进行规范,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始终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记者 孙哲峰
责任编辑: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