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开展2021年度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监督检查

2021-12-03 16:12:09 来源:临汾新闻网   浏览次数:

  临汾新闻网讯 日前,市安委办向各县(市、区)安委办,各开发区、风景区安委办,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推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高质量如期完成。

  通知指出,市安委会督察组检查中将对各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安排部署和推进落实情况、履行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情况、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开展情况、“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制定和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情况和解决制约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开展情况、“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全面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参与,有关单位要紧密配合实施,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监督检查主要采取查阅必要资料与现场实地检查、“四不两直”与明察暗访、督促整改与集中曝光相结合等方式进行,重点对各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情况和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实施,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有序开展。要突出对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的地区和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现场管理条件较差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切实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下达整改指令,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整改销号,整改情况要及时上报市政府安委办,实施闭环管理。

  本报记者

     

责任编辑: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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