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

2022-01-21 10:47:11 来源:临汾新闻网   浏览次数:

  临汾新闻网讯 日前,市安委会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专项考核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对各级各部门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进行考核。

  《通知》要求,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组对各县(市、区)考核采取审核考核汇报材料、集中查验必要资料、实地抽查检查验证、日常监督考核、综合考评打分、听取情况介绍、反馈考核意见、通报考核结果的方式进行。各考核组要延伸抽查检查两个乡级政府和6家企业(产煤县必须检查两座煤矿,非煤矿山重点县必须检查两家非煤矿山企业,危化企业集中的县市区必须检查两家危化企业,冶金企业集中的县必须检查两家冶金企业),每个乡抽查检查两个有关部门。对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主要采取审核考核汇报材料、集中查验必要资料、日常监督考核、综合评估打分、通报考核结果的方式进行。

  《通知》强调,各被考核单位要认真对照考核评分标准,梳理本地区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准备好各项工作印证资料,积极配合考核组做好考核工作。各考核组要严格考核方法和程序,全面、客观、准确、公正地反映各被考核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各考核组及其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对工作不负责任,违反考核工作纪律,造成考核结果失真失实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考核结束后,各考核组要对本组考核情况及时汇总,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指出存在的问题,形成本小组考核报告。本报记者


     

责任编辑: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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