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杨 全) 市安委办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全市“防风险 除隐患 保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
《通知》指出,开展此次专项行动,旨在进一步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切实解决“责任不实、有章不循、执行不力”等突出问题。此次专项行动的范围,将重点突出矿山、危化、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冶金工贸、城镇燃气、森林防火、地质灾害等高危行业领域,文旅、教育、医疗、民政、水利等行业领域也将结合实际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在职能分工上,各级安委会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组织推动辖区专项行动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针对行业特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细化本行业领域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具体内容和措施要求,加强对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坚决落实党政领导责任,自觉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各项工作。坚决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坚决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全面系统研判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制定具体管控措施,防范化解本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要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多采取交叉执法、专家配合执法等方式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要坚决营造严管高压态势,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和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坚决做好督导检查推动,市安委会各督导检查组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县(市、区)、各部门、重点企业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联合惩戒等多种手段,严肃进行追责,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安委会也要开展明察暗访,对各乡镇街道、县级部门、重点企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我市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
本报讯 (记者 杨 全) 市安委办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全市“防风险 除隐患 保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
《通知》指出,开展此次专项行动,旨在进一步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切实解决“责任不实、有章不循、执行不力”等突出问题。此次专项行动的范围,将重点突出矿山、危化、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冶金工贸、城镇燃气、森林防火、地质灾害等高危行业领域,文旅、教育、医疗、民政、水利等行业领域也将结合实际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在职能分工上,各级安委会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组织推动辖区专项行动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针对行业特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细化本行业领域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具体内容和措施要求,加强对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坚决落实党政领导责任,自觉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各项工作。坚决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坚决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全面系统研判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制定具体管控措施,防范化解本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要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多采取交叉执法、专家配合执法等方式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要坚决营造严管高压态势,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和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坚决做好督导检查推动,市安委会各督导检查组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县(市、区)、各部门、重点企业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联合惩戒等多种手段,严肃进行追责,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安委会也要开展明察暗访,对各乡镇街道、县级部门、重点企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责任编辑:畅任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