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孙哲峰)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日前,市安委办向各县(市、区)安委会、临汾经济开发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近期,省内外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形势整体严峻复杂。加之,清明节将至,群众集中出行、祭祖扫墓和踏青旅游活动频繁,历来是道路交通、森林火灾、地质灾害等安全事故易发期、多发期。各级各部门要加强事故安全风险防范,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万无一失”的政治清醒和“一失万无”的底线思维,坚持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紧之又紧、严之又严、细之又细抓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和扎实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努力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力以赴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和“特别规定”要求,把清明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突出事故多发行业、领域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四查一倒追”工作机制,加强监管执法和督查督办,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风险隐患问题,层层压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市安委会17个督查组要对去年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和森林火情的企业和乡镇,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的方式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倒逼安排部署和防范措施真正贯彻落实到“最后一米”。要深刻汲取典型事故教训,立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突出抓好矿山、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森林防火、地质灾害、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大对危化品运输、工贸企业、“三类场所”、城镇燃气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守住安全生产底线。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坚决杜绝空岗、脱岗行为,如遇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及时客观准确报送各类事故信息,坚决杜绝瞒报、谎报等行为发生。要完善各种突发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准备应急救援物资,确保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能够迅速反应,有效应对和处置。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果断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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