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2024年8月某日,某地某学校办公用房装修项目,施工单位通过高空作业车运送砂石料收尾阶段,高空作业车发生故障,一名作业人员蹲在五楼窗台外沿处进行维修过程中发生坠落,造成1人死亡。
该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45万元,事故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5名相关负责人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事故教训:危险作业无防护。作业人员在未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等劳动防护用品、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蹲在五楼窗台外沿维修出故障的高空作业车,失稳从距地面15.6米的五楼窗台上坠落,最终导致悲剧发生;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虚设。一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学时不足,未将机械故障应急处置措施纳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二是未向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未依法保障施工作业人员施工安全;层层把关、层层失守。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不力,对进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监理单位落实总监理工程师职责不到位,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等材料审核把关不严。
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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