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5日,云南大理漾濞县村民王某某在清明当天前往山上上坟,祭祀时违规焚烧纸钱,未采取任何防火措施,焚烧的纸钱明火不慎引燃周边杂草,当时风力较大,火势迅速向周边山林蔓延,引发森林火灾。
经鉴定,此次森林火灾过火面积约29公顷,火灾发生后,当地组织上千名消防救援人员、干部群众参与扑救,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王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失火罪,经漾濞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报记者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