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玩火 赔偿19万元

2026-04-01 08:58:18 来源:临汾新闻网  

  2026年2月16日,广东梅州几名未成年人在山林边缘玩耍时,违规燃放烟花,引燃山林周边的枯草和落叶,因天气干燥,火势快速蔓延,引发森林火灾。此次火灾造成大量林木损毁,产生巨额扑火费用、植被复绿费用及财产损失,经核算,各类损失合计超过19万元。因涉事人员为未成年人,不承担刑事责任,其监护人依法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各类损失共计19万元,并接受相关行政处罚,深刻履行监护责任。

  本报记者

     

责任编辑: 吉政

版权声明:凡临汾日报、临汾新闻网刊载及发布的各类稿件,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自媒不得转载发布。若有违者将依法追究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