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的改革步入了快车道。纪检监察工作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从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工作要求上有了新的突破,提出了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三转”。这就要求我们要用新的视野来重新考量、用新的方法来重新审视、用新的思维来重新思考我们的工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作为一名派出机构的纪检监察干部,如何在市纪委的领导下,在派出机构党组的支持下搞好当前的纪检监察工作,履职尽责,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确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我认为要从六个方面做起。
一是要抓好学习教育。首先要配合驻在部门党组抓好理想信念教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因此必须把学习教育抓在手上,列入党组整体工作的议事日程,不断充实和提升学习的内容和方法,要确保时间到位、内容到位、效果到位。切实解决好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的问题。其次要抓好党纪党规的教育。在党员和干部中开展党纪党规教育非常必要。目前大多数党员和干部对党纪党规有所了解,但也有不少党员和干部在党纪党规上可以说是“盲点”,因此党纪党规的教育势在必行,特别是要利用当前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一载体,顺势而上,趁势而为,使党纪党规在党员干部身上入脑入心,党纪党规教育对党员干部来说是一项经常性的教育工作,只有经常抓,抓经常,才能抓出效果。再次要抓好以案说纪教育。特别是要开展好以身边人和身边事为案例的教育,开展案例教育决不仅仅是看一个结果,更重要的是要深层次的分析当事人违纪的原因和思想。要真正使全体党员干部自警自醒、自勉自励,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切实使党员干部做到思想上清醒,认识上提升,行为上规范。
二是要抓好整章立制。派驻机构要协助驻在部门党组结合工作实际和业务特点,制定出适合本部门业务特点的规章制度,制度要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目前大多数部门都有规章制度,但千篇一律的不少。因此必须在“整章”上下工夫,其次在“立”字上做文章,也就是要把制度“立”起来,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习近平总书记讲:“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一个单位如果没有制度的落实,只靠自律,没有他律,后果不堪设想。
三是要抓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是纪检监察干部的主要职责之一。正如王岐山同志所讲:“要敢于瞪眼,敢于红脸,从严执纪,不留情面”。首先要对驻在部门党员干部的党纪党规,包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记录在案。其次要对审批流程,特别是“三重一大”、重点工程项目的审批等进行全方位的跟踪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及时纠正,把问题和差错解决在萌芽之中。再次对党员干部的申报事项进行监督。党员干部的婚丧嫁娶,个人的重大事项在办理和申报时确实需要以对组织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监督。最后要在机关开展好廉政谈话。各科科长掌握着部分审批事项,能否做到权为民所用,确实需要深思。因此对各科科长和部分干部要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廉政谈话,把思想认识、责任共识、廉洁意识等纳入廉政谈话的内容,每个人的谈话情况要向所在部门党组汇报。
四是要抓好查办案件。“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案件”,“要坚持‘老虎’和‘苍蝇’一起打”,“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这是十八大以来中央的要求,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天职。因此一定要认真履职,敢于担当,发挥纪检组和联组的作用,认真查处发生在本单位的人和事,以查处个别人教育一大片的目的,推进驻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
五是要抓好巡查回访。巡查回访是纪检监察工作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首先要回访被处分的人员。我们党的方针从来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绝不一棍子打死,特别是对被处分的人员要进行案后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感受到组织的关爱,这对挽救一个人,对社会稳定非常必要。其次是要对办事群众进行回访。回访其在办事过程中有无吃拿卡要、办事不公等现象,若有这种现象要及时约谈,若有这种苗头和倾向要及时约谈并给所在部门党组及时通报。再次是要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工作上的不足,存在的问题,需要改进的措施等,确实树立起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以好的形象取信于民。
六是要抓好自身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党的建设时多次提出:“打铁还需自身硬”的道理,王岐山同志讲:“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干部队伍。”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执好纪,首先在一个单位“身要正”。只有身正,才能发挥正能量,同时更要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党纪党规严格约束自己,以纪检监察战线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对标自己。
其次是“事要公”。办事尤其是表现在执纪的过程中要公公道道,绝不能偏三向四,更不能以党纪党规和机关纪律做滥送人情有失公允的事情,“公生明,廉生威”。再次是“纪要熟”。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熟知办案的业务知识和对党纪党规通达娴熟的水平。这是我们的看家本领,丝毫麻痹不得,放松不得,必须抓紧时间勤于学习,深于思考,善于总结,不断提高。最后是“行要洁”。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不能只要求别人廉洁,自己首先要做清正廉洁的表率。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讲:“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因此我们一定要清清白白做事,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奉献。
形势在发展,体制在变更,机制在激活,方法在创新。这就要求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新的视野来重新审视和思考我们的工作,绝不能以陈旧、固化和呆板的态度来抱着原有的东西不放,同时更要有百倍的信心,开拓的勇气,协调各方的能力和抓落实的决心,围绕大局,服务中心,抓好驻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作者系市旅游局纪检组长 乔建仲)
责任编辑:巩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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