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防变要“常”“长”

2013-02-02 13:07:12 来源:临汾新闻网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再次强调指出,我们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始终是好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关键就在“常”“长”二字,一个要经常抓,一个要长期抓。
    那么,怎样才能做到这“常”长”二字呢?反腐防变要做到“常”长”二字,各级党的领导干部就必须充分认识和高度重视反腐防变斗争的极端重要性和严重性。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反腐防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历史经验的总结,是现实执政党面临的严峻考验。事实不正是这样吗?时下,广大人民群众最关注、最担心、最忧患的就是“腐败”。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腐败不只在某些持权者贪污受贿、权钱交易,还渗透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个领域,如不严加遏制和惩治,任其蔓延,就会严重脱离群众、失去民心,最终必然导致亡党亡国,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民心。
    反腐防变要做到“常”长”二字,各级党的领导干部就必须高度地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及忧患意识。我们共产党人所担负的历史使命是光荣的、伟大的,也是十分艰巨的,不仅要推翻一个旧世界,还要建设一个新社会。就现阶段来说,就是要致力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是要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努力建成小康社会,进而把我国建设成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要完成这样一个神圣的历史使命,在扑朔迷离的社会环境中,不“常”长”反腐防变,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能行吗?
    反腐防变要做到“常”长”二字,各级党的领导干部就必须从我做起,以身作则,自觉遵守廉政准则,既要做到严于律己,又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并要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地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这样做,不仅不会伤害广大干部,反而会有效地保护了广大干部。试想,那些在法律面前纷纷落马的腐败分子,如能认识和做到这一点,岂能落得个身败名裂、遗臭万年的可耻下场。
    总而言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也是党建的重大任务,关系到党和国家兴衰存亡的大局,各级党的领导干部千万不可掉以轻心。严酷的现实告诉我们: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

(张同廷)

责任编辑:邱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