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通讯员 窦晨丹 杜昱)近日,吉县纪委监察局制定“一审报、七不准”的规定,力争在较短时间内遏制当前党员干部借婚丧喜事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不良风气。
“一审报”是指操办婚丧事宜要严格按干部管理权限,执行分级申报制度。“七不准”就是不准分批次、多地点、超规模宴请;不准利用职权和职位上的影响通知或授意他人通知非亲属人员参加婚丧宴请;不准以建新房、迁新居、过满月、过生日、过寿、订婚、升学、参军、调动工作等名目设宴席,邀请非亲属人员参加,收受礼品、礼金等违纪违规行为;不准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中使用公款、公物;不准使用公务用车参与婚丧喜庆等非公务活动;不准因操办婚丧事宜影响单位正常工作秩序;不参加非亲属操办的婚丧等事宜。
责任编辑:邱睿
上一篇: 永和县“三德”教育深入人心
下一篇: 为有源头活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