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通讯员 元文忠)近年来,蒲县针对农村党员学习教育难组织、后进党员难约束、流动党员难管理、党员先进性难体现等问题,在农村党员中实行“百分制”考核管理。
该县一是出台《农村党员“百分制量化”管理实施方案》,按组织生活、遵章守纪、发挥作用等10个方面进行项目化管理,分成20个小项,按项计分。“百分制”包括“刚性要求”和“个性要求”两方面。刚性要求根据党员的权利义务和党员先进性标准,提出每个党员需做到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组织观念、先锋模范、工作业绩、遵纪守法等内容;个性要求则由乡党委和村党组织提出,根据干部党员、一般无职党员、外出流动党员和老党员四类党员,列出每个党员最应该做的、最不该做的、群众最希望做的、群众最反对做的等事项。
二是成立党员干部领导小组。为提高管理质量,蒲县成立党员干部领导小组,由挂职领导、住村干部、村支部委员、党员代表、大学生“村官”党员组成考评小组,负责全面了解掌握党员的表现情况,定期召开考评会议,听取党员群众意见,核实打分。每季度一考评、半年一总结、年终大考评,综合平时得分情况,确定每名党员年度总评等次。
三是按分数量化考核。凡考评总分在80分以上的,由组织部组织科长、乡党委副书记、乡组织委员找其谈话,及时教育;总分在70分至80分的,由乡党委委员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得分在60分至70分的,由所在乡组织委员找其谈话,在全乡范围通报批评,责成在村党员大会上做出深刻检查,对得分在60分以下的,按照民主评议程序评定为不合格党员,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置。
责任编辑:李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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