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专项巡察是常规巡察的延伸细化和有益补充。临汾市公安局党委针对全市公安机关点多、线长、面广、队伍庞大以及当前公安工作任务艰巨、头绪繁多、责任重大的实际,为进一步加强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强化监督制约,压实责任链条,补齐管理短板,提升执法水平,先行先试先发力,在全省公安系统率先成立了专项巡察工作组,并于今年6月对市局交警支队党委及所辖19个党支部展开专项巡察工作。在三个多月的巡察实践中,专项巡察组坚持“标准从高,程序从严,问题从细,整改从快”的“四从”原则,截至目前共发现三大类(政治建警、执勤执法、作风形象)12个方面110个问题。当前已整改10个方面的85个问题,其余两个方面的25个问题也正在积极整改当中。
精心谋划是基础
首先,制定了精准科学的专项巡察工作实施方案。我们在广泛深入调研和听取收集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共临汾市公安局委员会对市局交警支队内部开展专项巡察工作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从巡察工作的目的意义、巡察工作内容、方法步骤到工作纪律和原则都作了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既体现了巡察工作的基本要求,又凸显了专项巡察的细化特点。比如在“巡察内容”的确定方面,我们主要围绕“支队党委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提高政治站位情况,民警执勤执法、担当作为情况,民警爱岗敬业、作风形象情况”三大重点来展开,扭住了支队党委班子和民警队伍建设的“牛鼻子”,起到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同时在“工作原则”的设计上强调“坚持围绕市局中心工作、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坚持不影响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坚持专项巡察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巡察。务实精细的实施方案为卓有成效的专项巡察作了充分的准备和铺垫。其次,采取“硬抽人、抽硬人”的办法成立专项巡察工作组。我们从驻市局纪检监察组、市局督察支队以及4个县(市、区)公安局党办、督察、政工、审计抽调了7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担当作为好的党员民警组成专项巡察组,并成立了临时党小组,制定了专项巡察工作职责、重点、纪律等,确保专项巡察组打铁先得自身硬,查人必须自身清。
严格程序是关键
程序就是纪律。我们坚持内部专项巡察程序不简化,把关不折扣,严格按照巡察工作的规定程序扎实推进。一是个别谈话,见真见实。我们罗列了包含8个方面问题的“谈话提纲”,诸如“你对支队党委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如何?”“你认为交警支队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具体说明交警支队有没有吃、拿、卡、要现象,你本人在这方面表现如何?”“你在履职尽责及担当作为方面存在哪些问题,你本月干了哪些工作?”等等,问题切口精准,具体明了,要求回答问题一针见血,客观真实。个别谈话做到党员民警人人谈,目前已谈话176人,收集整理各类问题52个。二是明察暗访,吹糠见米。专项巡察组不定期深入支队各窗口单位及交通平峰岗,有时扮成排队办理业务的群众,有时变身成咨询信息的老百姓,有时化身办证审车的司机,有时站在十字路口或办公大厅,观察和留意办公执勤民警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从中寻找突破口,发现存在的问题。三是抽查资料,见微知著。专项巡察两个月来,共抽查事故科、秩序科、警保科、设施科、科技科、特勤大队等单位各类资料及案卷材料56卷,发现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后即刻形成专题报告,一方面严肃地指出问题错误,一方面及时反馈给支队党委,敦促整改,一盯到底,绝不姑息。四是召开组织生活会,触击灵魂。内部专项巡察要求每个基层党支部及党小组都必须召开一次高质量的组织生活会,而且每名党员的个人剖析材料须经支部书记把关、分管领导签字、专项巡察组审定方可上会。巡察组派专人列席组织生活会,监督党员自我批评要出汗,互相批评要红脸,书记点评要中肯,改正问题要真心。
检视问题是重点
内部专项巡察的重中之重是发现问题,找准问题,弄清问题成因,抓住问题实质。一是查找问题“三印证”。一方面,每巡察一个党支部,我们都认真查看最近三年的工作总结,对比三份总结,发现不少支部工作总结雷同严重,责令改正,重新递交。另一方面,暗访发现民警张某不在岗值勤,先询问单位领导,再询问带班长,最后联系民警本人,三方印证该民警不在岗真实情况,从中发现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的问题。二是发现问题专项报。我们在明察暗访驾考中心、事故车辆停车场、伤亡事故复议案卷时,分别发现个别考场周围存在黑教练车、事故车辆停放存在安全隐患及发放耗材登记存在涂改现象、伤亡事故责任认定有责任不清等问题后,当即形成书面专题报告,通过对责任领导约谈提醒,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并要求其及时向专项巡察组报告整改结果。三是指出问题不留情。我们没有因为是内部专项巡察而惜情顾面,或者网开一面,而是充分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直言不讳且毫不留情地向责任领导和当事人面对面指出存在问题,确实让不少人真正红了脸出了汗。
立行立改是根本
如果说检视问题是内部专项巡察的目的,那么,立行立改就是内部专项巡察的根本所在。从目前看,此次对市局交警支队的专项巡察至少起到了三个作用:一是整肃了纪律、规范了执法。我们结合市局正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的思想纪律作风大整顿工作,专项巡察着力在民警遵纪守法和规范管理上细查深挖,连续对支队机关及基层所队进行了13次在岗情况、警容警风情况突击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约谈责任人和当事人,起到了一定的督促和震慑作用。巡察工作开展以来,民警主动工作的多了,被动应付的少了;遵纪守法的多了,违法乱纪的少了;担当作为的多了,敷衍塞责的少了。二是化解了矛盾,融洽了关系。巡察期间,群众通过“举报箱”“举报电话”等渠道向专项巡察组反映市县交警在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共计10余条。比如一车主向巡察组反映,他的车停在“滨河湾”小区门口,而处罚单写的却是“玉秀湾”小区,该车主不依不饶,强烈要求讨个说法。专项巡察组的同志通过及时与辖区交警大队沟通,撤销了不当罚单,避免了事态的发酵与负面影响。还有市民反映,某县交警执法粗鲁,不近人情,专项巡察组专就此问题约谈了该县交警大队长,责成进行专题整改,并做到举一反三,同时将整改结果上报巡察组。如此以来,缓和了警民关系,重塑了交警形象。三是激发了干劲,促进了工作。专项巡察组始终把即行即改、立行立改贯彻巡察全过程,原则上做到指出问题不过晌,促改问题不过夜,并不定期对已巡察过的党支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大大激发了广大交警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了交警支队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作者系临汾市公安局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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