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卞志强)近日,记者从古县纪委获悉,自我市专项治理“吃喝不正之风”开展以来,古县针对群众深恶痛绝的干部职工违规“办酒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共给予2人党纪政纪处分,收缴礼金9400元。
古县对干部职工违规“办酒席”处理坚持“四个一律”,即一律没收礼金、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监管不力的领导一律追责、查办的案件一律通报,同时要求党员干部婚丧嫁娶事宜,必须严格执行分级申报审批备案制度,即普通干部职工向本单位纪检部门审批备案,科级干部向县纪委报告审批备案。在专项行动中,古县人社局副局长段某因违规办“乔迁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礼金9400元被收缴,并对县人社局局长进行诫勉谈话;古县焦炭公司旧县站站长李某为其子违规操办“生日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被诫勉谈话,并责成县焦炭公司监督李某退还收受的非亲属礼金7300元。
为强化群众监督,该县还在县电视台等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同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等参加督查组和暗访组,深入酒店、宾馆等场所开展明察暗访3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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