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通讯员 张鹏 杜明辉)去年以来,蒲县从县域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围绕工作思路,把握工作重心,紧扣市、县考核指标,狠抓督查落实,成功地运用“三创新一强化机制”实现了阳光考核,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该县一是创新考核理念。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立的工作思路,制定出台了蒲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办法、评分办法、加减分项目表和相应的考核细则,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事业观,切实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加快转型跨越发展上来。二是创新考核内容。实行“目标责任+重点工作双百分”的考核指标,将经济转型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安全稳定、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6项目标责任和招商引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职能作用发挥、重点项目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创新及争先创优8项重点工作一并进行考核,使考核内容更加具体、指标设置更加合理,更能突出县域经济发展特色,进一步增强了考核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创新考核方式。实行“两考三评”考核新模式。“两考”就是半年观摩考核和年终综合考核,重点加强对市、县考核指标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观摩、评比,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通报,并进行原因分析,限期整改,在全县形成比、学、赶、超等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三评”就是领导班子民主测评、单位互评、群众评议,使考核结果更加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干部能力和工作实绩,形成公开、透明的阳光考核机制。四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表彰和县委考察评价、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被评为“红旗单位”和“先进单位”的乡镇和县直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考核结果为一般和较差等次的单位,领导班子向县委写出书面报告,分析原因,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连续两年被确定为较差等次的乡镇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负有责任的班子成员采取组织措施;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领导干部,视具体情况分别给予免职、责令辞职、降职等组织处理;对考核工作不负责任,考核失真失实、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考核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邱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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