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思想认识 强化执纪监督 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2014-04-25 09:03:46 来源:临汾新闻网

“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建设廉洁政治”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新目标,其中干部清正是政府清廉和政治清明的基础和保证。要实现领导干部清正廉洁,从纪检监察机关的角度来讲,要敢于严格监督、善于有效监督、勤于落实监督,确保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确保公共权力规范运行;从各级领导干部的角度来讲,要乐于接受监督,自觉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一、要敢于严格监督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是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天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敢于碰硬,放开手脚、理直气壮地进行监督。一是对同级党委(党组)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各级纪委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这“两个为主”是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的创新之举,有利于纪委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纪委不仅要协助同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自觉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各项工作,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还要监督同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认真落实廉洁从政和纪律作风方面的规定,敢于对主要领导“吹哨子”、“亮黄牌”。二是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历来是反腐败斗争的主战场。凡属于“三重一大”的事项,都要采取事前报备、事中参与和事后跟踪的方式,把监督贯穿到工作的全过程。要实行“一事一卡”,建立专门的监督档案,全程记录事项的时间、地点、责任人,按照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各项监督信息和结果。三是坚持抓早抓小。要坚决摒弃“小错误不要紧、小问题不值得说、小毛病不好意思提”的心态,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全面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工作,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事故。

二、要善于有效监督

监督不仅是一种权力和责任,也是一门学问和技巧。善于监督,就是要完善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手段,切准监督要害,把掌握权力的核心人物、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容易产生权力寻租的重要事项全部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是建立健全制度体系。腐败的实质是以权谋私,反腐的核心是管住权力。要科学设置权力边界,合理优化权力结构,依法规范权力运行,确保各级领导干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要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既建关“老虎”的大笼子,又织捕“苍蝇”的小网罩,消除法规盲区和制度漏洞,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二是要凝聚监督合力。要善于凝聚系统内部合力,通过撤并调整科室和实行全员办案,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使纪委系统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向查办案件和执纪监督方面倾斜。在纪委系统外部,要强化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职能,加强同公检法以及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督合力。三是创新监督方式方法。要结合实际、创新方式,突出地方特色,注重监督实效,把监督贯穿于权力运行的全过程。临汾市针对县(市、区)多、情况复杂的特点,着力推行副书记包联县(市、区)、常委兼任市直联组组长制度,将全市主要县级领导班子纳入了重点监督范围。同时,以惩防体系信息网为监察平台,全程监督每一个审批过程、每一项公开招标、每一次采购过程,最大限度地压缩了“暗箱操作”和“权力寻租”空间。

三、要勤于落实监督

为政之要,首在执行;监督之功,重在勤勉。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敢于监督是前提、善于监督是保证,但如果不能勤于监督、注重落实,无异于是“地头的草人、宅院的门神、墙上的钟馗”,不仅惭负做人的根本,更愧对党的托付。一要勤于落实不缺位。公生明、廉生威、勤生效,非勤无以出实效、非勤无以出业绩。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其位勤其政,该监督的环节一环都不放空、该检查的方面一个都不放过、该落实的事项一件都不放松,以认真积极的态度、扎实严谨的作风,在落实监督上步步为营、久久为功。二要勤务主业不越位。纪检监察机关要像政府部门“简政放权”一样,消除权力留恋,排除杂念干扰,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聚集力量、聚拢资源、聚焦主业,把主要精力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和查办腐败案件上来,做到守位不错位、到位不越位。三要自我监督不放松。“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不是生活在“无菌环境”,更不是天然“免疫”,相反可能更加容易受到拉拢和诱惑。中央纪委为此专门成立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就是要强化自我监督、加强队伍建设。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提高认识,抗得住诱惑、树得好形象,用铁的纪律建设一支人民满意的干部队伍。

四、要乐于接受监督

闻己过而不愠、乐监督而不惑,既是党员干部必备的政治素养,更体现了领导者坦荡无私的胸怀、海纳百川的气量和虚怀若谷的风度。一方面,要“乐”在其中,自觉接受监督。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不受制约的权力会轻易陷入利益的泥潭,脱离监督的干部容易掉入违纪违法的深渊。各级领导干部都要认识到,组织对干部的管理监督,就像家长对孩子、老师对学生、园艺师对苗木的管理一样,是对干部的高度负责和关心爱护。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红线”、守住底线,做到循规蹈矩不出轨、讲求民主不专权、敬畏制度不放纵,确保提拔的每一名干部、使用的每一笔资金、作出的每一个重大决策都经得起监督、经得起检验、经得起审查,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另一方面,要“乐”在其后,全力支持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主体责任的内涵,把监督作为消除污垢的“清洁剂”、去病杀菌的“抗生素”、扬帆远征的“护卫舰”,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能。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应该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抓好职责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陈国荣(作者系临汾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责任编辑:秦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