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合理诉求都要有着落有回音

2009-04-17 08:26: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的《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明确要求,要带着责任和感情耐心听取来访群众的诉求,想方设法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决不能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这是对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提出的一项基本要求,必须不打折扣地遵照执行。
 “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要求,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矛盾凸显期,群众信访量增大,信访工作任务繁重。是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认真地解决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还是避重就轻或因事情细小而推诿塞责,是对各级领导干部的一种考验。
 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很多问题,站在一个地方、一个单位领导干部的位置看可能是小事,但对于反映问题的群众个人和家庭来说却可能是天大的事,不解决或解决不好,就会影响群众生活质量甚至生存。
 对于党和政府的工作,人民群众主要是通过日积月累的身边小事来评价的。只管大事不问小事或者处理不好小事,就可能引发群众的不满,影响和谐稳定大局,损害经济社会发展基础。
 因此,对待群众来信来访,既不能因为事情大、问题严重而畏难回避,也不能因为群众反映的事情细小而重视不足甚至充耳不闻、视而不见。只要群众有反映,就要积极主动地协调解决,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群众通过来信来访反映情况、提出诉求,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是群众信任党和政府工作的表现。领导干部认真阅批群众来信,主动热情接待群众来访,促使信访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让群众感到信访管用,群众就会自觉选择合法、理性的方式反映情况、表达诉求。相反,信访材料在党政机关之间“转圈圈”,群众跑了多年也解决不了问题,群众不仅会感到信访无用,而且会对党和政府的工作产生不满。
 “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各级领导干部既是基本要求,也是在现有工作状况的基础上提出的更高要求。把中央提出的“热情、依法、负责、奉献”要求落实到每一次接访工作中,像优秀信访干部张云泉、潘作良那样开展工作,不让群众的合理诉求落空,是党和人民利益的需要,是当代各级领导干部的崇高使命。(新华社北京4月16日电 田雨)

 

  【责任编辑: 邱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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