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水行政执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2009-04-20 10:04: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一、水行政执法的内容、任务和目的。
水行政执法,即水政监察主要内容包括水资源、河道、水土保持、水利工程、水文和防汛设施等方面的监察。水政监察规范化管理概括地讲:要有一支专业化的执法队伍,实现执法管理目标化、执法行为合法化、执法文书标准化、考核培训制度化、执法统计规范化、执法装备系列化、检查监督经常化的关系协调,组织严密、纪律严明、运行有力的水政监察队伍,为实现依法用水、依法管水的良性运行机制提供有力的保证。
水政监察队伍的基本任务和职责。主要是宣传贯彻《水法》及其它的水法规,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对水政监察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依法征收行政性费用,参与水政水资源的日常管理,配合司法机关查处水事违法案件。水政监察是承担《水法》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使管理监督职责的重要机构,对全社会的水事活动开展行政执法是水行 政执法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是政府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职能,具有法定的权威性和强制力。建设规范化的水政监察队伍是水利部门职责的可靠保证,是水利事业建立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依法用水良性运行机制的需要,也是推动社会主义法制的需要。
水行政执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保护各项水利法规的贯彻实施,保护国家江河水资源、水土资源、渔业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维护水利设施的安全运行,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出一个安全的水事秩序和环境。

二、我市水行政执法的措施及效果。
多年来,我市水行政执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监督和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下,市水利局高度重视,真抓实干,深入实践依法治水新思路,以促进临汾实现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为目标,集中优势,打好舆论宣传阵地战、专项治理攻坚战,创新工作思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服务大局水平。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促进了全市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第一,抓住有利时机,营造执法氛围。多年来,我们抓住两个环节大打舆论宣传阵地战,即每年三月份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水行政法规政策,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第二,建章立制,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十五部法律法规为水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保障。根据有关要求我们建立了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水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制度,即《临汾市水利局推行执法责任制档案》,共八章七十余条,进一步规范了水行政执法工作。第三,强化各项日常管理。在日常管理中,认真做好水资源评价、规划,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各项制度,强化节水、排水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第四,开展各种专项执法活动。不定期开展取用水市场治理整顿、取水 计量设施安装检查和水资源费收缴审计等专项执法活动。
多年来,我们按照普治并举、打防结合的原则,经过多年的执法实践,积极求索、认真总结,探索出一系列新举措,通过一系列措施的推出,有效遏制了水事违法案件的发生,维护了正常的水事秩序。

三、我市水行政执法的问题及对策。
我市水行政执法工作在市县两级水利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与目前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水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严峻形势相形之下,还是存在很多问题制约着水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首先,市县两级水行政执法无专职队伍,执法力量薄弱。其次水政执法经费没有单列,办案经费缺乏保障,执法装备经费缺口较大,给执法带来很大不便。
水、空气是我们这个蓝色星球的至宝,是人类文明的基础保障。如果我们赖以生存的水资源,尤其是地下水资源遭到破坏或污染,那不是我们花多少钱,经过几十年的治理可以恢复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加强水行政执法,为水利事业发展保驾护航,为实现我市“蓝天碧水”,促进我市和谐社会建设。(郭亚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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