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解决党员干部思想观念不到位的问题。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突出一个主题,就是科学发展。要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切实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如何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如何处理好党的领导、人大的监督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办案的关系;人民法院如何围绕县委工作大局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等。
二是突出解决干警业务素质与公正司法的要求不适应的问题。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法官队伍的业务水平远远不能适应现代审判工作的需要。我们要加大培训力度,通过自学、参加专项培训、邀请专家辅导等多种学习方式,切实提高广大法官的业务素质,切实解决好司法能力建设方面的问题,最大限度地满足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司法需求。
三是突出解决案件调撤率、执结率不高的问题。要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做好关系人民健康和国计民生的相关案件的审理工作。妥善处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民事赔偿和量刑的关系,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强化调解意识,扩大调解范围,创新调解方法,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审判的每个环节,以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为目标,加大民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进一步推进行政审判协调工作。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加大执行力度,力克执行难。下大力气组织开展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进一步落实执行工作“三统一”。
四是突出解决基层党组织活动不规范的问题。我院自去年党委成立以后,党组织各项活动逐步规范和完善,但离党章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要下工夫加强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和各党支部的核心领导作用以及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是突出解决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努力解决审判执行、队伍建设、法院管理在有些方面制度缺失或尚不完善的问题,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加强绩效考核和岗位目标量化管理,为促进管理科学化、工作规范化、办事程序化提供更为科学的体制机制保障,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机制创新。
通过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院要完成“五个一”工程的工作目标。
一、坚持一个目标:即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目标。我们要以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种实际问题。
二、把握一个要务:即把握好审判与执行这一法院工作要务。要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真正做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强化一个管理:即加强廉政建设,强化队伍管理。切实解决好司法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规定;要结合“反腐倡廉教育”活动,确保司法公正和队伍廉洁。要把制度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点,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管理和监督,狠抓督查督办、问责追究、绩效考核、法官业绩档案等措施的落实。
四、夯实一个基础:即夯实法院、基层法庭建设基础。加强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的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启动院内局域网络,提高审判工作的科技含量。开展法院司法文化建设活动,积极营造法院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学习、工作和文化氛围,建设文明型、学习型法院。
五、落实一个保障:即为保民生、保稳定、保发展,构建和谐洪洞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以服务大局为己任,增强司法服务和保障功能。要紧紧围绕县委工作中心,积极探索司法服务、司法救济、司法保障的新途径、新举措,把切实坚持党的事业至上落实到为当地发展大局服务中来。搞好专项审执活动,注重保障民生,严打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各类犯罪行为,建立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预防处理机制,促调官民纠纷,维护市场和社会诚信,为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洪洞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作者系洪洞县人民法院院长:陈伟)
来源:临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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