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几点思考

2009-06-27 09:44: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国有企业党组织,要把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首先,必须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重、注重预防,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国有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其次,要认真落实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解决职工反映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国家、企业、职工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的违纪违法案件。第三,要加强国有企业廉政法制建设,建立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第四,要加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思想道德和党纪政纪教育,不断提高其道德水平和法纪观念。因此,要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营造健康、稳定的发展环境,就必须在以下六个方面有所侧重、有所突破。
一、强化监督职能,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首先在监督机构的设置上,要改变现有的“同级监督”、“下级监督”模式,由企业设立纪检监察机构和人员,该机构和人员受企业党组 织直接领导并向党组织负责。此外,还可在企业各基层单位聘请专职协作人员,其协作人员受纪检监察机构的直接领导并对该机构负责,实行“上级监督下级”的模式,建立起企业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机构协调、企业各基层单位各负其责、依靠广大企业职工共同参与的国有企业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其次在监督职能上,主要是对企业党员进行党纪监督,对企业管理人员进行政纪监督、决策监督、管理人员聘任监督、项目安排监督、资金运行监督、物资采购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作风监督、廉洁从业监督。
二、健全监督制度,完善监督措施在监督形式上,完善党内监督、职代会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在监督制度上,要健全企业管理人员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制度、管理行为的制度、违纪违法行为惩处制度、反腐败领导制度、监督工作制度。在监督职责上,主要监督国有企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监督企业领导班子维护党纪、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聘任管理人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监督企业项目安排、资金运行、物资采购、资产使用情况;初步核实和参与调查企业党组织和管理人员违纪问题;受理企业党组织、党员和职工的检举、控告、申诉。在监督措施上,纪检监察机构要健全内部工作制度,参与企业管理人员的推荐、考察、讨论、聘任全过程监督检查,参与企业党内监督的指导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的监督检查,参与违反党纪党规案件的检查。
三、围绕生产经营开展监督工作企业是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生产经营单位。
纪检监察工作要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发挥服务保障作用,就得紧紧围绕企业的市场经销、物资采购、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财务管理等进行有的放矢的工作。要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有针对性地完善各项监督约束制度,制定各项工作规范和工作程序,并进行全过程监督,尤其要针对界限不清、法律滞后等问题,及时制定可行的规章制度,做到超前预防、关口前移。要针对企业易发、多发问题的薄弱部位和环节,制定可操作性强、防范有效的廉政制度和工作程序。
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按照党政“一把手”、分管责任人、各基层党组织和各基层单位负责人的顺序,层层分解责任,建立起横到边、纵到底的责任网络,使各级责任人都负有责任,把企业的各个方面、各项管理、各个环节都纳入责任管理范围。要完善责任制考核内容,细化考核指标,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并把考核结果与各级责任人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聘任、薪酬兑现挂钩。
要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
五、强化反腐倡廉教育要加强企业管理人员和党员的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进行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要完善宣传教育制度,健全教育工作机制,改进宣教工作方法;要加强国有企业廉政文化建设。
六、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要适应新形势新变化的要求,积极探索工作规律,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路,扩大工作范围,延伸工作触角,拓宽工作载体,改进工作方法。通过不断地探索和创新,积累工作经验,丰富工作理论,努力开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 (临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孟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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