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至12月,根据《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深入农村、深入企业、深入社区”实践活动方案》要求,全市检察机关18个单位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采取学习动员、调查研究、征求意见、梳理分析、集中整改等措施,广泛深入全市农村、企业、社区等单位,了解“三个发展”在具体实践中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了解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了解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三个发展”中存在的不足和差距,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实践活动的开展,找准了检察工作服务临汾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推动了《意见》在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的全面贯彻落实。
市县各级全动员 落实活动齐开展
2009年10月15日,全省检察机关“三深入”实践活动电视电话动员大会召开之后,市县两级检察机关把“三深入”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相继研究制订了《活动方案》,召开了再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对“三深入”活动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使这一活动迅速在全市检察机关展开。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带领11个调研小组,先后深入全市17个县(市、区)和市直范围内53个农村、企业和社区进行走访调研。通过广泛调研,召开座谈会,各工作小组都完成了一份有情况、有分析、有问题、有建议的调研报告。确保我市检察机关服务“三个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紧贴民生 切实服务“三个发展”
在服务“三个发展”,认真落实《意见》的具体工作中,全市检察机关全员动员、广泛开展、重点参与、深入调研,取得了积极的成效,较好地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协调发展。受到了地方党政部门和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和支持。
两级检察机关18个单位向当地四套班子主要领导汇报省检察院《意见》和“三深入”活动开展情况后,得到了大力支持和肯定。特别是市四套班子和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在听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闫喜春的专题汇报后,对检察机关服务“三个发展”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市委书记谢海等市领导还专门对检察机关开展“三深入”实践活动作出了重要批示。省检察院检察长王建明来临汾调研时,对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三深入”活动的做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同时,法律监督也取得了新成效。截至2009年11月25日,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案件1774件2948人,不捕157件303人;依法提起公诉2258件3590人,不起诉253件,追诉漏罪3条、漏犯4人;立查各类贪污贿赂案件121件152人,全部为大案,同比上升了18个百分点,大要案开创建院以来最好成绩。
全市检察机关在大力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了预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在市委党校、山焦集团和临汾监狱、曲沃监狱分别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和“警示教育基地”,在互联网上开辟了“临汾预防职务犯罪”网页。
人民群众也在“三深入”实践活动中受到了实惠。市检察院下乡扶贫服务队为安泽县杜村乡桑曲村修建了希望小学,解决了200多名孩子的上学问题;筹资20多万元为该村修建了两座漫水桥。市检察院为贫困山区希望小学共捐出各类图书2000多册,捐款10000余元。汾西县检察院对36起责任田承包、转让、征用补偿、山林果园所有权纠纷,因非法开采导致的地基下陷、水源流失等赔付纠纷进行了调处。对3起关闭企业产能补偿冻结纠纷进行了协调,使360万元补偿款先后解冻。
通过“三深入”实践活动的开展,在全社会形成了开展检察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加强了检察机关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奠定了基础。(本报记者赵玉峰)
来源:临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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