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四要”抓好贯彻落实

2010-04-03 10:19: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开栏话在总结13年试行经验的基础上,中共中央日前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详细规定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八大方面的“禁止”,并详细列出52种“不准”的行为,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从今日起,本报将开设专栏,刊登各县(市、区)纪委书记学习《廉政准则》的心得和体会,搭建一个互相交流的平台,掀起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热潮。
中央日前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对于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将产生重要作用。贺国强书记在《廉政准则》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指出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贵在身体力行,重在狠抓落实。当前,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是各级党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要把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摆上重要日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一要强化学习宣传,吹响“进军号”。首先要把《廉政准则》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廉政准则》的指导思想、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做到准确理解,全面掌握。此外还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如报刊、网络、宣传栏等多种载体,通过自学、参加学习培训、听讲座、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营造学习贯彻的浓厚氛围。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熟知准则内容,明确规范要求,懂得《廉政准则》不仅是紧箍咒,更是护身符,能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
二要坚持以身作则,当好“排头兵”。贯彻落实《廉政准则》,领导干部是关键,必须要以身作则。要主动把自己纳入贯彻执行的范围之内,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带头深入学习《廉政准则》,自觉在学深、学透、领会精神实质、学以致用上狠下工夫,结合实际带头撰写学习心得,引领其他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要按照《准则》的要求,逐条对照进行检 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断完善自己,提高个人素质和水平。
三要加强监督检查,敲响“警示钟”。要坚持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结合。要贯彻落实已有的各项党内监督制度,包括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巡视、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及考察考核等制度。要积极发挥民主党派、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把监督关口前移,实行多方位、立体式监督,通过加强和完善监督制度和方式,促使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切实转变干部作风,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同时还要主动接受监督,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害怕监督、逃避监督,甚至阻挠监督的党员领导干部,难免不出问题。纪检监察干部在做好监督的同时,更要洁身自好,严格要求自己,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四要保持高压态势,高举“反腐剑”。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全县经济工作中心,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为切入点,坚决惩治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进一步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廉政准则》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强调学习、践行《廉政准则》,要做到“四个到位”,即认识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监督检查与执纪执法到位;要准确把握《廉政准则》的“三条线”:领导干部的人生底线、领导干部的红色“高压线”、预防腐败的行为基线;要做到常怀“四心”,即对待《廉政准则》要“常怀敬畏、律己之心”,对待权力要常怀“谨慎用权、为民服务之心”,对待利益、诱惑要常怀“知足、拒诱之心”,对待监督要常怀“自觉接受监督之心”。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廉政准则》贯彻落实的表率、身体力行的模范,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作者系翼城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郭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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