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2010-04-13 17:40: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周波表示,201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政法会议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市委二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市政法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开展“向襄汾县司法局学习年”活动为载体,以加强基层基础和班子队伍建设为保障,着力创新“法治临汾”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服务工作,为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民生殷实、环境优美的新临汾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深入法制宣传教育,加快“法治临汾”建设。充分依靠县(市、区)党委依法治理领导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依法治理工作机构设在司法行政部门的优势,加强组织机构建设,认真履行“规划指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核验收、总结评比”的职能作用,把“法治临汾”建设作为重点工程去精心谋划、重点突破,着力推进。加强“法治临汾”建设实施意见的宣传工作;研究制定“法治临汾”建设的科学考评体系;全面推进“法治县(市、区)”的创建活动;精心组织、按时完成市委交办我市和谐社会主要工作及指标依法治市部分的考核工作,推动依法治市和“法治临汾”的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推广安泽和曲沃人民调解工作经验,继续推进市县两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构,强化工作考核,积极发展专业化、社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重点化解征地拆迁、劳资、医疗、学生伤害、食品安全、交通事故、物业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矛盾纠纷。
加强人民调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推广以案定补做法,完善调解台账和调解文书,提高人民调解质量和公信力。在全市开展人民调解“百千万”工程,即组织司法行政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下百乡、进千村、入万户”开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切实化解一批多年积累的矛盾,消除陈年积怨。
三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制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方案,通过大学生村官和社区矫正志愿者这支队伍,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按照“审前调查、无缝衔接、热情关怀、严格监管、矫后回访、继续帮教”的工作要求,在社区矫正试行工作中实现与审判工作、公安工作和监狱工作的无缝对接,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对衔接中的“三假”人员和脱管、漏管情况进行及时处理,努力实现既接文书又接人的“双接收”目标;做好服刑人员报到、会客、请销假、迁居等方面的管控和日常考核。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县乡两级专项工作督查,确保全市社区矫正对象“零”脱管、“零”漏管。在全市开展“和谐回归”活动,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帮教、管控、安置。
四是拓展规范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围绕今年全市的重点建设项目和各县(市、区)的重点工程,组织律师参与审查、草拟建设工程合同以及有关法律事务文书,解答法律咨询,参与调解、仲裁、诉讼法律事务,保证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拓展公证服务实施“公证创新服务进乡村”,做好“三农”公证服务;进一步发挥担保、抵押等合同类公证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优势,做好企业的融资公证;认真办理重大建设项目在拆迁、征地、建设中的合同公证和证据保全公证,推进项目早日落地建设;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注重在源头上解决困难群众利益问题,落实十项便民措施,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努力做到应援尽援。司法鉴定工作要确保鉴定质量,真正体现司法公正。
(本报记者白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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