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省纪委《关于进一步整肃工作纪律狠刹不良风气的通知》下发后,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在上班时间到休闲娱乐场所活动情况进行了连续检查,发现仍有一些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反规定,影响十分恶劣。
为进一步整肃工作纪律,通知将有关规定重申并要求如下:一、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要严格遵守“五不准”规定。不准上班时间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不准上班时间打牌、下棋、打麻将和玩电脑游戏等;不准上班时间到茶社、歌厅、洗浴等休闲娱乐场所活动;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不准参与赌博。
二、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在国家法定的上班时间,不论是休假、轮休或请假期间,均不准到歌厅、洗浴、足浴、茶屋、棋牌室等休闲娱乐场所活动,以免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开展集中检查,对上班时间在休闲娱乐场所活动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一经发现,不论是休假、轮休、请假,还是有其他原因,一律按照“五不准”规定,予以免职,并依纪依法从严处理。
四、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要确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对所属单位和人员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对发生问题严重的单位,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通讯员 林纪轩)
来源:临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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