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检察政治工作仍然存在“上边热,中间温,下边凉”的现象,没有确立政工部门应有的地位,造成职能混淆、职责不清,在参与重要工作、制订计划等重大决策方面很难发挥政工部门应有的作用;职级待遇得不到落实,造成政工干部中出现“守摊子、过得去”的思想,在开展政治工作方面不积极主动,作用发挥不够。
二是干部队伍不稳定。政工部门在党组的领导下,担负着检察官等级申报、晋升,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总结、宣传、推广工作经验,干部教育培训、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检查干警的考核、任免、奖惩、工资福利等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事急事杂,出成绩难。而从事检察业务工作,性质单纯、任务确定、急事杂事较少,时间精力好安排,不容易出错,又相对容易取得工作业绩,使一些政工干部流向业务科室。
三是人员配置不合理。在大部分政工部门,人员与工作量的矛盾十分突出,即使牺牲节假日、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也只能处于“疲于应付”状态,缺乏必要的时间、精力去研究如何深化政治工作,更谈不上做好检察政治工作。
四是理解尊重不够。由于检察政治工作是一种综合性工作,其成效常常是通过干警综合素质、检察办案效果、全院整体工作等一些间接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具有不明显性和相对滞后性,导致个别干警认为政工工作是文字游戏、太“虚”,不如办理案件实在。有的干警甚至对政工工作有抵制情绪,认为政工干部是给紧张的办案工作添乱找事,不联系实际,搞得政工干部无所适从。
上述问题的存在,影响和制约了政工部门做好检察政治工作和政工职能的全面发挥。解决这个问题,不但需要检察院领导及上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而且全体检察干警也要共同努力,克服暂时困难,增进理解互信,使检察政治工作逐步得到改善:一、必须提高思想认识。要切实按照推进党的建设的要求,以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法能力建设作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检察政治建设、作风纪律建设、素质能力建设、管理机制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说法奉公的检察政治队伍。同时检察政治干部要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重点加强思想建设,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必须重视政工队伍建设。选拔选用政工干部,必须注重政工干部的组织领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工作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选择德才兼备、公道正派的优秀年轻干部担当政工部门的工作,并大力加强政工队伍的自身建设,配齐配强政工队伍,发挥检察政治应有的作用。
三、必须理顺各种关系。按照“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各有侧重,优势互补”的原则,积极争取各方面的重视和支持,克服基层检察机关人员编制少与内设科室多的矛盾,使政工队伍的人员、待遇与职责、任务相匹配,使检察政治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同时要以政工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为重点,加强队伍管理机制建设,完善检察政治工作机制,探索完善绩效考评奖惩机制,积极推进“三位一体”机制建设,营造政工队伍发展进步的良好环境。
四、必须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切实提高政工干部自身政治理论修养,使之能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的决定。要以构建公道正派、爱岗敬业的检察政治价值体系为重点,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建立检察政工人员的价值体系,引领检察政工人员的思想和行动。通过建设体现时代发展要求,适应检察事业发展需要,具有强烈职业特点和价值取向的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全体检察政工人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同时政工干部也要开拓工作、无私奉献,提高工作的能力,不攀比权利与得失,看得起自己、看得起自己的工作。
五、必须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各级检察机关和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政工部门在抓好政治思想工作中担负的重任,提高政治工作对检察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关心和支持政工部门的工作,支持政治思想工作,保证政工干部全身心地投入政治工作,发挥政治思想工作的总体优势和功能,为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起到思想、组织保障作用。
张众悦
(作者单位:尧都区检察院政治处)
【责任编辑: 刘静】
责任编辑:临汾新闻网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