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握法之利剑 当好“数海卫士”

2014-12-03 09:46:35 来源:临汾新闻网

依法统计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国家统计局临汾调查队在统计法制建设、统计执法等方面连续多年走在了全省的前列。

当前,伴随着全国上下依法治国的蓬勃学习热潮,如何在新形势下更好地推进法治统计建设,增加统计公信力,让统计更好地服务于百姓?在首个“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之际,本报记者走近了国家统计局临汾调查队队长崔宇强。

记者: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这对于法治统计建设有何意义?

崔宇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对于推动法治国家建设,更好地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把各项事业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对于统计调查系统而言,我认为,这也是进一步宣传《统计法》、落实《统计法》,建设法治统计的重大机遇。《统计法》颁布31年来,统计法律体系基本形成,统计法制建设取得长足进步,各级依法统计的能力和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为统计改革和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为统计事业的蓬勃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在新的历史时期,统计调查系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就是要弘扬宪法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制统计。依法统计是统计人的使命和责任,是社会大众的期待与呼唤,依法统计也是防治统计弄虚作假的治本之策。随着“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的号召,依法治国的理念会更加深入人心,统计也定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智力支持和有效服务。

记者:目前统计调查系统执法依据什么?

崔宇强:主要依据2009年颁布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对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行政问责、统计数据质量责任、统计调查活动的管理、统计法律责任以及各种拒报、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拒绝阻碍统计调查和统计检查的违法行为的处罚等都有明确规定,为有效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记者:近年来国家统计局临汾调查队在法制统计建设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在依法行政方面有哪些举措?

崔宇强:在法制统计建设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统计法制建设领导组,并设立了统计调查执法队;二是经费投入,为法制建设提供软硬件支持;三是制订工作方案,确保年初有计划、年中有督导、年终有考核,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四是制定普法规划,并通过专业年报会、基础工作检查、数据质量核查以及“12·4”法制宣传日等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五是强化培训,全员参与。先后10余次邀请专家授课,并组织收看国家相关统计执法讲座等,目前,全队有80%的人员参加法制培训并取得统计执法检查证,依法统计的能力和水平大为提高;六是全面推进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将法制建设作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针对依法行政,首先积极利用“临汾市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的机遇,建立政务公开平台并实行政务公开,公布统计违法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认真受理群众有关统计违法行为举报;其次,建立法律责任告知制度。制作《统计调查预约书》和《统计法律责任告知书》,就告知的对象、内容、方式、程序等作了具体规定,在采购经理调查、规模以下工业、规模以下服务业等近千家企业(单位)实施。第三,严格执法程序。检查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执法程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分、程序合法。第四,建立并认真组织实施案卷评查制度。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统计执法案卷进行评查,确保案件质量。第五,建立统计违法检查情况定期通报制度。

记者:统计执法检查的最终目的是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在此方面,又采取了哪些措施?

崔宇强:自建队以来,我们在追求统计数据真实可信、准确可靠方面一直坚持不懈努力:一是坚持实施国家《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加强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强化源头数据质量;二是制定了《质量控制记录卡》、《上报审批流程卡》等一系列登记、审核制度,强化专业数据审核;三是坚持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统计调查人员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四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近年来,先后组织开展13次执法检查,共对365家单位进行了执法大检查,立案查处36家单位,并依法对19家企业进行了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从去年开始,还通过培训业务骨干,联合执法等,加大对县级调查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指导力度,有效推动了县级调查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开展。

记者:下一步,在统计执法方面,我们的工作有哪些亮点?

崔宇强:当前,国家统计局已经确定全面实施统计四大工程,加快建设面向统计用户、面向统计基层、面向调查对象的服务型统计,努力实现统计现代化的发展目标和战略举措,全面推进统计改革创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也对统计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市一级统计调查机构,就是要坚决落实国家各项统计改革创新部署,近期,省、市政府先后出台印发了《关于支持国家统计局临汾各级调查队工作的通知》,强化各级政府、部门依法统计意识。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在案件查处机制上下功夫,提高案件查处频率,对一些影响重大的苗头性案件及时查处,对严重不配合的调查对象,启动案件通报、曝光、责任追究、失信公示等机制,使处罚达到“处罚一个,警示、教育一片”的效果。(记者 李晓琳 卢婷)

责任编辑:刘静